汤臣倍健蛋白质粉被指违规
反式脂肪酸含量微小,服用无伤害
汤臣倍健的高级营养师告诉记者,蛋白质粉属于高蛋白食物,难溶解,而植脂末具有乳化分解的作用,能溶解蛋白质粉。该产品之所以没有标注植脂末的原始配料,是因为其只是蛋白质粉的辅料,含量非常小。该营养师解释,该蛋白质粉的标签配料表与当时提交通过的备案标准一致,公司优先执行该标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记者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到,在其通过的申请文号中,主要原料与目前外包装标注的主要原料一致。
该高级营养师表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相关规定,成人每天摄入的反式脂肪酸应不多于2.2克,而“汤臣倍健蛋白质粉”所用植脂末原料中的反式脂肪酸含量小于1%,根据配方折算到成品中只占0.05%,即消费者每天食用10克蛋白质粉,相当于每天摄入5毫克反式脂肪酸。
相关法规
保健食品标识应标明
记者了解到,200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关于保健食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而3年之后,针对保健食品安全的法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仍未出台。关于保健食品是否应遵循普通食品的相关法则也一直存有争议。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称,原则上保健食品应遵循食品的相关法律规定,由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一直未能出台,关于保健食品的标识应遵循十几年前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记者查询到,卫生部1996年7月18日卫监发[1996]38号发布并实施《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附件1第4.2条规定:“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以上的其它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标示该复合配料时,应在其名称后的括号内按使用量依递减顺序列出构成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称。”显然,作为保健食品的“汤臣倍健蛋白质粉”并未遵循《保健食品标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