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我国部分城市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概览

newvivi| 2011-12-30 09:37:00
阅读()


  海口药监局多措并举整治违法医药广告

  针对违法医药广告,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查处力度,多措并举,重拳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指定专人、购进专用监控设备对违法广告进行监管。海口局指定专人监督报纸、电台等媒体发布的广告,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海口局多次联合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充分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门面违法广告的治理。三是采取强制措施,重拳出击。针对一些违法严重的药品广告,海口局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广告中宣传的药品、非药品采取强制下架的措施,暂停在海口市辖区内进行销售。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要求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房在显著位置张贴打击违法广告的宣传画,引导民众识别违法广告,加强维权意识。

  2007年,海口局在整治违法医药广告行动中,出动检查1600人次,撤除门面广告牌(画)1000多张,发放宣传张贴画700多份,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103宗,对心舒胶囊等24个药品品种、鼻炎舒通膏等2个非药品品种的违法广告产品采取强制下架措施,并暂停上述品种在海口市辖区内销售,有力地净化了海口医药市场。

  记者就鼻炎舒通膏展开了调查,广告语“安全可靠,无任何毒副作用,彻底根治鼻炎,永不复发。”严重违反广告法的不科学断言和保证,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鼻炎舒通膏”只不过是一种保健用品。

  据专家介绍,过敏反应性疾病是特应性疾病,而特应性是遗传决定的,不管怎么治疗都不可能改变这一现实。有些广告不负责任地称“能根治鼻炎过敏性鼻炎疾病”,那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昆明曝光25种违法药品广告

  5月6号,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工商局发布2008年第2号昆明市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对近期发现的25种在广告中夸大功效、严重误导公众的药品(非药品)广告进行了曝光。此后,若广告代理公司、媒体还在发布违法广告、药品经营企业也不停止销售该类药品的,药监、工商等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夸大疗效、利用专家和患者作证明发布违法广告的有:“神地天麻胶囊”(吉林省天泰药业有限公司)、“步长参芍胶囊”(保定步长天浩制药有限公司)、“复方黄柏液”(山东汉方制药有限公司)、“疗痔胶囊”(贵族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壮族奇膏”(桂龙药业有限公司)、“意诺得生胶囊”(陕西东泰泰制药有限公司)、“关通舒胶囊”(云南本善制药有限公司)。

  夸大治疗作用的非药品有:“香港圣阳前列贴”(香港百年集团)、“藏睛明目贴”(西藏拉萨济源堂药业公司)、“百姓蜂胶”(香港百年医药集团)、“伊品妇贴”(郑州伊品医药有限公司)、“红加黑骨通贴”(当阳市卫生材料厂)、“别咳一贴灵”(武汉代代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明目地黄贴”(香港颐宫医药集团)、“血樱花胶囊”(江西心脑血管有限公司)、“圣巴克杨氏白蚁胶囊”(江西倍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皇家V30”(贵州遵义迪凯医药保健制品有限公司)、“愈苗喷剂”(日本福井生物医学实验室)、“参杞康口服液”(天元义河生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茶多酚纤秀胶囊”(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金巢安超英牌维珍胶囊”(西安超英攀达荣化妆品有限公司)、“参杞康饮液”(天元义河生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卡泊丽尔”(西安超英攀达荣化妆品有限公司)、“眼动力”(康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告中含有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使用绝对化用语、治疗性病改善性功能的有:“金败毒泌尿宁胶囊”(陕西东泰泰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的涉嫌违法药品广告2008

  七鞭回春乐胶囊(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龟蛇酒(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康复春口服液(湖南回春堂药业有限公司)、木竭胶囊(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气血固本口服液(堔圳市长寿药业有限公司)。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