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贩子花巨资投入网络搜索引擎竞价

phoebe| 2011-11-18 09: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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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正规药厂涉足其中
  
  杭州市破获的特大假药案件中,主犯丁某系医学博士,同案犯另两人均为医药公司人员
  
  近年来警方查办的假药案件中,一些具有医药、化工等技术背景或药企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染指其中,成为新的特点。
  
  2010年6月,杭州市宣布破获新中国成立以来杭州最大的生产、经营假药案件,涉案金额3000万元。根据媒体报道,主犯丁某原任杭州某生物医药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他从上海购买了假药原料,组织人在地下窝点加工仿制了多家国外知名药厂的抗癌药品,在互联网上销售,称是印度、秘鲁等国生产的药品。
  
  丁某系美籍医学博士,同案胡某系一家医药科技公司员工,高某系世界著名医药公司美国礼来公司的员工。
  
  此外,也有正规药厂、化工厂、医药公司从事假药犯罪活动。警方发现河北、湖北等地多家药厂直接从事制售假药犯罪活动。而在上海一起制售假药案中,一家药企为主犯汪某研制配方,6家化工厂为其生产药粉。
  
  警方介绍,假药生产流程被分解为若干环节,从包材印制到原材料生产再到压片成型、组合包装、物流运输环节,各地不法分子独立运作,按需勾结,共同组成完整的生产链条和庞大的违法产业,使得介入“药品行业”变得十分简单。
  
  辽宁一起制售假药案中,犯罪嫌疑人供述,“卖这个(假药)和卖一般东西没区别,只要注意避开检查就行。”
  
  “我在去年10月左右找了3个老乡帮忙,但是一两个月之后,他们就知道怎么干,另立门户了;后来他们找的老乡也出去单干,现在在这里当‘老板’的老乡,可能有几十个了。”浙江一起假药案的主犯张某曾自述,假药领域门槛低。
  
  交易会成假药串联
  
  药品交易会,甚至被戏称“假药交易会”,假药制售者从中串联生意
  
  在药品生产、销售和流通领域,监管问题一直被诟病。
  
  在药品生产上,一些药厂承接假药“来料加工”,一些非法窝点、“地下药厂”几乎完全脱离控制。多名犯罪嫌疑人向警方反映,“干了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人管过我们”,甚至“买药的人要求退货,政府还帮我们调解过,也没处罚”。
  
  在药品销售上,一些医药公司竞标成功后,医药采购人员收受贿赂、“回扣”后采购假药,甚至医药公司自身购买假药。
  
  在展会管理上,许多药品交易会、保健品交易会疏于监管,不法分子混迹其中散发名片传单,串联假药生意。辽宁、河南等地侦破的多起案件中,不法分子均在药品交易会上结识。
  
  药品交易会,甚至被戏称为“假药交易会”,假药从中唱了邪戏。
  
  今年9月底,上海市民张某因制售假冒“伟哥”获刑,他讲述,正是一次性保健品交易会上,他偶然得到一本产品说明书,详细描述了生产工艺及制作流程,带他走上了假冒“伟哥”之路。
  
  此外,相关法律还存在空白、模糊地带。对于化工厂生产药品原材料,许多保健品含有药物成分,甚至标称疗效,应如何管理和处罚,地方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均反映缺乏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李奋飞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目前假药发现难、查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刑法修正案(八)解决了制售假药入刑门槛过高的问题,但对于假药犯罪致死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未作出相应司法解释。
  
  另外,使用假药延误病情导致身体严重危害甚至死亡,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因果关系难以直接对应。李奋飞认为可适当修改刑法相关适用条件,在什么是假药和劣药的区分及治罪上给出明确解释。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起刑点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危害相比显属畸轻,加之实践中,又多适用轻刑、缓刑甚至仅适用罚金,难以起到惩戒震慑作用。
  
  也因此,据办案民警转述,制售假药行内甚至盛传,“有贩毒的利润,无贩毒的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认为,假药屡打不绝,与行业门槛低、技术要求低、资本要求低等多因素密不可分,结合网络、游商、小广告等新特点,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监管上,应创新打击方式,摧毁假药完整链条,增加犯罪成本和“入行”难度。
  
  此外,曲新久建议,政府监管可提高信息共享力度,药品企业则可从生产技术上加大防伪力度,例如针对包材回收严重的药品,将包装改为一次性,加大假药生产环节和成本。
  
  我告诉他们(加工厂)别吃死人,要加点能治病的东西,但里面是什么我根本不知道,反正我不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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