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国所代言鸿茅药酒 虚夸功效涉嫌违法(图)
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鸿茅药酒的做法显然与法律条文规定不符,已经涉嫌违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大兴区每天上午的《健康之路》栏目仍在播出时长12分钟的鸿茅药酒的广告,充满夸大之辞。但记者就此事致电大兴区卫生局和药监所时,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此广告并不清楚,如果查实一定停播,但广告至今仍在播出。
而记者还了解到,鸿茅药酒投放的违法广告,大部分是在地级市以下的地方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我们也有所了解,但鸿茅药酒本身没有问题,毕竟是国药准字号。”3月5日,鸿茅药业策划部经理郭少坤如此对记者表示,“喝鸿茅药酒是有讲究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喝的。一些身体有某些疾患的人群是不能服用鸿茅药酒的,而且,鸿茅药酒并不能根治消费者身上的疾病,只能起到缓解的作用。”
放任代理商虚假宣传
“那些夸大的宣传广告不是鸿茅药业做的,都是下面的经销商搞的,鸿茅药业只做了央视播放的由陈宝国代言的15秒的鸿茅药酒的广告,其他的并不清楚。”郭少坤对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代理商的广告宣传来自鸿茅药业的支持,而不是自发的行为。对于各地的宣传,鸿茅药业基本持放任态度,销售也比较混乱。
“我们没有那么多人手进行监督,而且在取缔了不规范的代理商之后,我们的产品还要销售,还要面临新的招商,新的代理商还会干同样的事。”郭少坤表示,“目前鸿茅药业也正在考虑以后企业自己做销售。”
但对于自己的销售模式以及目前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等问题,郭少坤表示,其他企业也一直在做,鸿茅药业也知道自己的广告中有违法和违规的问题,但目前很难解决。
业内有专家认为,为了快速启动市场谋求暴利,鸿茅药酒的营销公司采取了掠夺式的营销手段,以药物功效为卖点,极尽夸张疗效,目的就是追求短期销量,那么,最终,鸿茅药酒会不会重走上世纪90年代逐渐没落的老路?目前还需要拭目以待。
记者手记
品牌,要讲责任
270年,沉淀的是历史。而每一次对历史的过度炒作,都是一次对历史的劫掠,最终让人们不敢面对。
以历史为诉求的品牌再造,需要谨慎展开,而不是眼前的利益。一个企业如果只能靠炒作来发展,那就说明其自身在市场面前已经无能为力了。
可以说,鸿茅药酒作为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国药准字号,其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是,生产企业如何监管,建立怎样的代理商队伍,这是企业需要做到的。如果只是为了炒作,赚一笔就走,鸿茅药酒将是最后的败者。
一家企业要长远发展,企业的信誉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应该对自己负责,更应该对患者负责,不能因自身存在的问题而“打劫”患者的利益。
不可否认,企业成长的过程中,问题总是难以避免。但如果一个企业在经营中不能随时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或者明知有问题却不愿意整改,那么这个企业距离被市场淘汰出局也就为时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