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卫生局药品抽检 打击仿冒药品产品
newvivi|
2011-08-31 0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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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重点针对药店、性保健品店、超市经营的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产品许可批号、地方卫生许可证号或其他非药品批号销售的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等,同时对产品索证情况、经营单位两证持有率情况、产品标识的合法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在兼营或专营保健品店中,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的情况。在一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标注有针对某某病、对某某症状有治疗作用等涉及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内容;有的产品极力夸大宣传其具有药品的功效;也有一些企业不能现场提供某些产品的索证资料。对于抽检的产品,卫生监督部门将对其合法性做进一步调查。
卫生监督员要求有关经营单位:一是对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的购进要实行严格的索证制度,并做好购、销、存的记录和合法资质的档案,凡是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传疗效或仿冒药品包装的产品,一律不得采购和销售;二是要将药品与非药品单独陈列销售,并标示产品类别。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严重的经营企业将严惩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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