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

newvivi| 2011-08-31 09: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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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da.gov.cn/WS01/CL0441/),违法网站曝光台中列举了30个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名单,包括具体网站名称、网站伪造或假冒的单位、网站销售的产品以及声称治疗的疾病等。

  “通过互联网购买药品存在风险,消费者网上购药须谨慎。”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部分互联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以邮寄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假劣药品,不仅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也会延误看病就医机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由于借助互联网上综合性门户网站的浏览量大、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其链接的违法网站所发布的虚假药品信息对消费者用药安全带来极大危害。此外,在搜索引擎网站上输入某种疾病名称进行搜索后,通常也会发现“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广告、向消费者邮寄假药的网站”。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违法网站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药监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首先对网站开办单位的资质以及对网站上销售的药品是否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核实。对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销售假药的网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电信管理部门移送,由电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违法网。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将会同公安、邮政等部门对制售、邮寄假药的犯罪分子进行查处。

  当消费者发现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后,可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信访之窗”举报,也可以向网站开办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此外,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应该养成正确的购买和使用药品的习惯。不法分子通常是利用消费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对疾病做出明确诊断,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药品。

  5月28日电(记者杨维汉、崔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28日表示,药监部门近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互联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为打击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了《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
  公告》,并提醒消费者,在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网站打击力度的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在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互联网站上购买药品。

  这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da.gov.cn/WS01/CL0441/),违法网站曝光台中列举了30个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名单,包括具体网站名称、网站伪造或假冒的单位、网站销售的产品以及声称治疗的疾病等。

  “通过互联网购买药品存在风险,消费者网上购药须谨慎。”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部分互联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以邮寄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假劣药品,不仅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也会延误看病就医机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由于借助互联网上综合性门户网站的浏览量大、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其链接的违法网站所发布的虚假药品信息对消费者用药安全带来极大危害。此外,在搜索引擎网站上输入某种疾病名称进行搜索后,通常也会发现“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广告、向消费者邮寄假药的网站”。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违法网站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药监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首先对网站开办单位的资质以及对网站上销售的药品是否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核实。对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销售假药的网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电信管理部门移送,由电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违法网。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将会同公安、邮政等部门对制售、邮寄假药的犯罪分子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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