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变质奶食物中毒 高三学生发微博维权

vivi03| 2013-05-16 1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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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珠区一名高三学生于同学(化名)在食用香满楼木瓜奶后上吐下泻,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其为饮用变质牛奶疑致食物中毒,于同学当时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怒,便将自己的遭遇发到微博,立刻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纷纷转发,目前仍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一上午腹泻到虚脱

 

于同学告诉记者,近日,他上学途中在7-11便利店(鹭江店)买了一盒香满楼木瓜奶,当时打开盒子便喝下三分之一,可是喝到嘴里却有一股恶心味道,随即直接呕了出来。于同学把盒子拆开一看,本该香浓的牛奶不仅有一股臭味,样子也呈豆腐状。接下来的一上午于同学便是在跑厕所中度过的,上吐下泻伴着腹痛,“已经有一种虚脱的感觉”。

 

于同学说,当天,他未进食并下午请假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专科进行检查,当值医生判断其为疑似食物中毒。于同学当时也给医生看了问题牛奶,医生认为牛奶已经变质,并为于同学开了4剂价值300余元的药品。之后于同学与7-11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据称7-11的售货员在当时便承认了牛奶已变质,并将牛奶记录在7-11便利店仅供内部使用的的《坏货登记簿》上,并换了一盒新牛奶给于同学,“不过我已经不敢再喝了”。于同学说:“当时7-11便利店说了会帮我向香满楼申请赔偿和医药费报销。”

 

记者昨日尝试与7-11便利店进行沟通,未获具体回应。

 

于同学告诉记者,随后他找到香满楼公司,并向其出示了病历,提出索赔3000元以上,“但香满楼公司说病历并不能证实是喝了他们的牛奶才导致的,所以拒绝了我的要求。”

 

香满楼:需化验红血球细胞

 

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助理钟先生向记者表示,当时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接到投诉之后客诉专员迅速到场,了解了相关情况。

 

“首先,对方没有提供样品,不能证明是由于香满楼牛奶而导致的病情,第二,对方无法提供检测报告,无法证明是香满楼牛奶变质,三,对方直接向公司要5000元,并且拒绝到消费者协会协调。”钟先生直接点出三条。

 

随后钟先生表示,需要当事人提供的化验单才能较好证实是由于喝香满楼牛奶而致病,“而化验单是通过化验红血球细胞,并且必须提供化验单证明”。至于7-11有没有和香满楼商讨过该事件,钟先生答“没有”。而变质的牛奶被7-11便利店签收这个事件,钟先生也表示不知情。

 

可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广东启兴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以及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据此,消费者可要求生产者、经营者承担以上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请求查处。

 

微微网曝光台编后语:高三学生进入紧张的高考复习当中,高考饮食应格外注意,变质食品切勿食用,避免像于同学那样吃坏了肚子,影响复习可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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