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尚超市现发霉猪肉脯
cuteyy|
2012-06-19 09:30:37
阅读()
副标题
【记者观点】
谁销售谁应负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商品质量问题及责任追究,实行的是“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这一事件中,超市是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产品发现质量问题,首先由超市作出处理,属于供货商责任的,再由超市追究供货商。让消费者追究供货商的做法,于法于理都是站不住脚的。王先生在超市买到变质产品,供货商提出了“退一赔一”,听上去没什么问题:超市省事,供货商也没赖皮。可这个过程,任凭哪个消费者都不会觉得舒服。
商品出现问题,至少也是超市把关不严。哪怕推给供货商解决,是否也应该问问消费者,事情解决得怎么样?不闻不问的态度,不仅伤害了消费者,更伤害了自身品牌形象。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下一篇:康师傅绿茶现异物或导致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