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新闻:潮安果脯遭到封杀和下架 潮州官方进京讨说法
newvivi|
2012-01-01 1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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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修认为,本次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将潮安凉果清出北京市场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首先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不是执法主体,目前国家对食品行业实行管理的执法主体有卫生部门、技监部门、工商部门、农业部门和水产部门,食品安全办公室并未列入其内。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并未受到上述任何部门的委托。因此从法律上讲,在这起执法事件中,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让广东潮安、天津蓟县两个县的产品全部退出北京市场是无效的。
二、是否违反执法程序?
政府在执法过程中,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国务院已经做出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事情,不管是哪个省哪个地区都不能逾越。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全面封堵潮安凉果进入北京市场,与国务院的规定背道而驰,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它的执法是无效的。
三、运作手段是否有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抽检不合格产品,执法部门要通知被抽检企业,企业有15天的复诉期,经过确认后再来执法。据事后调查,本次上“黑名单”的潮安企业,只有两家企业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另有两家被曝光企业已经倒闭多时,被执行主体早已不存在。这样的运作手段,它的准确性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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