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新闻:永和豆浆点餐后竟把剩菜上碟端来?

newvivi| 2011-08-31 14:07:53
阅读()

  服务员把别人吃剩下的菜放在米饭上,然后当成新鲜的烩饭端给顾客食用!11日晚,贾先生一家人在新都汇百年永和豆浆遭遇到这样的恶心事。

  8月11日晚9时许,贾先生一家人到新都汇二楼的百年永和豆浆就餐,给两个孩子点了一份他们平时爱吃的黑胡椒烩饭。服务员端上了一份黑胡椒套餐,贾先生发现和自己所点的烩饭不符,要求服务员更换。服务员刚把黑胡椒套餐端下,服务员熊玉娜走了过来,“这是我记的单子,没有错,就是顾客点的”,然后接过黑胡椒套餐,放回贾先生的餐桌。双方争执了大约2分钟后,熊玉娜才答应更换。

  看着熊玉娜端着黑胡椒套餐气呼呼走去,贾先生想起一个朋友的话:有些饭店很讨厌为顾客调换饭菜,暗中在调换的饭菜里吐唾沫以示“抗议”。担心这样恶心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贾先生便悄悄跟着熊玉娜看个究竟。

  在厨房门口,工作人员拦住了贾先生,他便通过操作间的窗口“盯”着熊玉娜的一举一动。只见熊玉娜进入厨房后,把端回去的黑胡椒套餐里的米饭倒在一个空盘子里,然后把洗碗处别人吃剩下的一份黑胡椒烩饭上的菜倒在米饭上,端着这份“新做”的黑胡椒烩饭,熊玉娜走出厨房,朝贾先生的餐桌走来……

  目睹全过程的贾先生气愤地当即和熊玉娜争吵起来,店方其他人员赶紧过来解围,并答应为贾先生重新做一份黑胡椒烩饭。最终,店方退还了这份饭钱。

  回到家后,贾先生和妻子越想越生气,12日下午,他们再次来到该店,要求熊玉娜赔礼道歉。为息事宁人,熊玉娜向他们作出书面“检查”,承认自己“带有不良情绪,把剩菜添加到盘里”。

  因为倍感“受伤”,贾先生向店方索赔1万元,但店方只同意赔偿300元。最终,双方协商未果。

  洛阳市律师杜鹏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餐厅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权,消费者至少可要求双倍赔偿,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可到工商或者卫生部门投诉,或到法院起诉。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