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奥美定”隆胸产品骗局:受害者痛苦了10年
newvivi|
2011-08-31 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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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小勤认为,选择将股权转让给一个台湾人也是精心策划的结果:“台湾和大陆的法律不对接,即使能确定注销的行政行为无效,怎么用大陆的法律处置一个台湾人也困难重重,更何况在公司注销后,所有资产已经随之转移到了台湾。”
2008年6月16日,在第一被告消失的情况下,法庭希望继续审理。但卓小勤坚持中断了庭审。“这个消息既突然又让我们震惊。按程序,当年法院已将奥美定受害者起诉书送达给吉林富华公司。因为被告吉林富华公司起诉国家药监局,这个案子才被中止审理。起诉书上有所有原告的联系方式。
按照法律规定,吉林富华公司必须先直接通知所有原告或者通过受诉法院通知原告,只有在找不到债权债务人的情况下才可以公告(登报)注销。可是我们今天才知道注销的事实,实在难以接受。一个知道自己身处诉讼中的公司,怎么可以申请注销,工商局又怎么可以受理注销呢?”
吉林省工商局审批办一位刘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公司在申请注销时还有诉讼。其次,即使这个公司在诉讼期间,也要法院给我们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们才能不予注销。从注销程序来看,并不存在不合法的地方”。
记者查询了香港驻京办提供的政府官方网站www.icris.cr.gov.hk,关于“香港富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共有两个记载,一个于1993年登记1998年宣告解散,另外一个于2006年7月登记,目前仍然登记在册。
也就是说从2004年3月10日到2006年5月16日,在香港富华国际集团谋划和实施股权转让的时间内,根本不存在“香港富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这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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