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奥美定”隆胸产品骗局:受害者痛苦了10年

newvivi| 2011-08-31 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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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23日,深圳。10多位曾使用“奥美定”整形的女性举起标语,表达对“奥美定”侵害健康的不满。

  “谁向我开一枪,谁就是最疼爱我的人!”

  静华(化名)用漫长的4年,体会到了什么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2004年6月19日,她注射了一种叫“奥美定”的隆胸产品。那天之后,从胸部蔓延而来的剧痛从未停止过。

  几年的奔走,多次手术,胸部留下大大小小伤疤的静华,依然不能取净留在身体里的“奥美定”。2007年3月,她腋下又长出一个“三个指头”那么大的硬块,可是她已经没有钱再做一次手术了。

  据不完全统计,30万以上的人注射过这种产品,很多人像静华一样有程度不同的不良反应。自1998年“奥美定”诞生以来,10年间诉讼从未间断。尽管2006年4月30日,“奥美定”正式被国家药监局叫停,但到目前为止,消费者无一胜诉,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拿到过任何赔偿。

  2008年6月16日,21位受害人起诉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民事案件,终于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恢复审理。从2006年10月提起诉讼以来,静华就一直盼着开庭。她对律师说:“真希望这次审判能尽快出一个结果。如果能拿到赔偿我就可以去做手术了。”

  天不遂人愿,庭审还没开始就中止了。庭上,法官告诉原告代理人,第一被告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已经被注销了。

  “公司被起诉,证明公司与原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了结,怎么可以被注销呢?”原告代理人卓小勤说。

  记者在调查中意外地发现,“奥美定”的发明人、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第一任董事长曹孟君曾使用过多个身份证,同时他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真假难辨,并且非法在多个地方申请执业。

  一个行医资格疑点重重的人,行医这么多年,竟无人质疑。随着调查的深入,想到他手中随时可能落下的手术刀,记者后背不断掠过阵阵凉意。

  “吉林富华”跳出事外

  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富华公司)是国内惟一一家合法生产“奥美定”的公司。董事长为曹孟君。此公司于1997年在长春注册,投资方为香港富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富华公司,董事长为刘野)。刘野同时也是吉林富华公司的副董事长。

  1998年1月,经吉林富华公司董事会决定,任命曹培皙为总经理。

  1998年4月,由刘野接替曹孟君任董事长。

  另外,据多家媒体调查证实,三人还有很亲密的私人关系,曹培皙为曹孟君的女儿,刘野为曹孟君的女婿。

  2005年7月,香港富华公司以并购的方式收回了吉林富华公司的所有股权。实际上,这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刘野。

  2006年5月16日,经吉林省商务厅审核,香港富华公司又将吉林富华公司的所有股份转让给台湾人蔡文志。

  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早在两年前的2004年3月10日,香港富华公司就曾与蔡文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前者将所持的全部吉林富华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后者。按照常理,应该是先收回股权而后转让。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之前,双方就股权转让所签署的协议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时间上的看似不合理,正可以说明他们对股权变更早有打算。”卓小勤解释说。

  2006年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久,吉林富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向吉林省工商局申请注销。2006年12月21日,经吉林省商务厅审核,该公司解散。

  就这样,“奥美定”受害人起诉的第一被告就此消失。

  “即使第一被告消失,作为第二被告的保险公司和作为第三被告的医院依旧可以赔偿消费者,但是‘奥美定’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此脱离法律制裁之外,让我的当事人无法接受。”原告代理人卓小勤说,“如此股权置换过程,更像是精心策划的一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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