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山寨保健食品”泛滥 老年人花钱反伤身

newvivi| 2011-12-15 10: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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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辄成千上万元的“保健品”,轻则破财,重则伤身。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处了解到,将保健食品夸大功效,宣传成万能良药销售极易耽误老年人病情。一些保健食品内容“变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添加化学成分、药物成分,也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是针对特定人群的,目前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多数不具备专业素质,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疾病产生原因等并不了解,单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极易对消费者身体带来潜在危害。

  查处兜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有多难

  据了解,我国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有关保健食品的配套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目前由工商、药监和卫生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的相关监管工作,而监管链条未能形成有效的安全网,就让那些“披着羊皮的狼”窥见了可乘之“机”。

  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杨成伟告诉记者,目前工商部门对推销假劣保健食品通常是以涉嫌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进行监管。而让工商部门“犯难”的是,在保健品说明书、宣传单上并不存在夸大宣传,销售人员往往是暗地里向老年人肆意夸大功效。“除非有现场录音或录像,否则这种虚假宣传很难取证”。杨成伟说。

  保健食品市场流通混乱存在很多盲区。据了解,在没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保健食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即可办理经营执照“消费者举报的部分经营者在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都办理过相关证照”。韩晓农说,还有一些商店、养生场所也在兼营保健品销售,这给监管部门筛查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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