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 被告最高获无期

newvivi| 2011-08-31 1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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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获悉,曾经引起全国关注的生产、销售假“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冬等8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刑期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9年1月23日19时,喀什地区莎车县发生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示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药品后出现疑似低血糖病并发症,相继死亡。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导致两名糖尿病患者死亡的“糖脂宁胶囊”为假冒产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糖脂宁胶囊”为纯中药,不允许添加西药成分,而被查处的假“糖脂宁胶囊”加入了西药格列苯脲。按照说明书上要求的用量算下来,患者一天摄入的“格列苯脲”含量将高达110多毫克,是规定用量每天15毫克的7倍多。极易导致患者血糖下降过快,严重低血糖,造成其心、肺、脑功能不可逆的损伤直至死亡。

  “糖脂宁胶囊”假药致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喀什地区成立地区应对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地区2582家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了大清查活动。喀什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接诊用药后不良反应患者9人,收治4人。经初步查明,进入到喀什地区的假“糖脂宁胶囊”药品共9600盒,已查控追回8536盒。

  2009年1月24日晚,喀什地区公安机关对此案件的主要嫌疑人进行了传讯、拘捕,并于1月25日组成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审查组对所有涉案嫌疑人进行了审讯,掌握并查明药品的储存、销售、流向、来源等情况。

  经查,李冬于2006年12月28日任广西平南制药厂糖脂宁胶囊全国总代理后在北京市成立了广西平南制药厂北京销售中心,并聘请了两名员工负责业务咨询和培训经销商,销售中心通过互联网发布糖脂宁胶囊广告,向全国推销糖脂宁胶囊产品。李冬在未经广西平南制药厂允许的情况下,在沈阳市伪造“广西平南制药厂”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套打相关经销糖脂宁胶囊资质材料后,加盖假印章发给各地经销商。2007年5月,李冬通过互联网找到付其长让其生产蜂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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