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曝光13种严重违法医疗药械广告

newvivi| 2011-08-31 1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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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陕西奥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近视回归镜”, 该产品对假性近视有治疗作用,对伴有调节性成分的近视可以抑制其进一步发展,并可不同程度的提高远视力。广告宣称使用该产品“3个月里视力有所提高,一般近视度数下降50-100,效果好的多达300-500”。该广告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保健食品“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果茶抽油瘦],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减肥”。广告宣称“果茶抽油瘦今夏让你狂减30斤,只抽油,不减水,皮肤也水嫩年轻了”等。该广告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大量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十、保健食品“拉摩力拉牌玛卡片”(国食健字J20050014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缓解体力疲劳”。广告宣称“秘鲁国宝玛卡,60天让女人性感挺拔年轻10岁,让男人体内荷尔蒙分泌达到30岁水平”等。该广告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十一、保健食品“依诺宁牌护本胶囊”[卫食健字(2002)第0776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血樱花],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压、调节血脂”。广告宣称“血樱花我用了一个月逐步把降压药都停了,服用了3-5个月,彻底告别高血压,终生避免心脑血管病突发”等。该广告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十二、保健食品“金脉牌金脉胶囊”(国食健字G20040560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提高缺氧耐受力 ”。广告宣称“关爱心脑血管疾病赵忠祥认可金脉胶囊……心脏病患者1盒见效,脑中风后遗症患者3盒见效,三高体质5盒见效”等。该广告宣传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十三、保健食品“华纳牌磷脂胶囊”[卫食健进字(2002)第0047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清脂前列通],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广告宣称“服用60天至90天男性功能性障碍、神经衰弱即可痊愈”等。该广告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宣传内容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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