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千面专家”遭网友曝光 演员租金仅四五百元
根据帖子上截图显示的标志,记者找到了两家专门刊登医药品广告的网站,打开一家名为“1168.tv”的网页,密密麻麻布满了几十种医药品广告,其中在显著位置还有视频广告,正在播出一个专治“风湿病”“月子病”的药品广告。该网站一位姓邵的经理介绍,网站目前每天浏览量有一万,正在节节上升。她说,视频广告的效果要明显好于其他广告形式,该广告位很火爆,目前已经预订到了2月中旬,每天播出价格为360元。
记者问:在这个网站上播发药品广告需要什么手续?她表示:只需汇款交费后,把广告材料传到网站,网站就会安排播出,其他材料一概不需要。她同时表示,这种视频广告应该由广告主拍摄,但如果有困难,她也可以推荐拍摄方。
演出机构
■演员租金仅四五百元
网友liangxin2009披露,此类电视购物节目或网上视频广告中的“专家”,往往由一些不知名的演员扮演,他还在帖子中披露了一些“专家”扮演者的姓名,其中那位头衔为“中日友好医院主任医师关新良教授”的扮演者,是一名姓吴的演员。记者在北京一家演出文化传播机构的网站上看到,吴某某的照片被收录在演员目录中,目录中还有好几位年长演员的照片。
该网站上公布了一个联系人的手机号,记者以联系拍摄电视广告为名,拨通了这位方姓工作人员的手机。他介绍,拍摄20分钟长的广告最多需要一天时间,他们可以全包剧本、演员等,网站上公布的几名年长演员有丰富的表演经验,与一般群众演员的表演效果大不相同。这些年长者可以演消费者,也能演专家,专家的身份、职务等内容则由广告主自己定。如果只雇演员,每天只需向该机构交纳几百元费用,像那位“关新良教授”的扮演者,每天的演出费用为四五百元。他还表示,他这是私下接活,所以接拍这条广告的具体费用,还要回去和朋友商量,但基本可以确定的是,拍摄最多需要一天时间,费用四五千元。对于演员的演技,他很有信心地告诉记者:“没问题,他们以前都演过专家,有经验。”
记者多方联系,但没有找到相关演员。
工商部门
■虚假违法广告春节前已查处
记者看到,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这些广告有的来自一些省市电视台,也有的来自于网站销售平台。网友liangxin2009曝光的帖子中称,有些电视广告是他在山东和济南电视台看到的。
记者昨天下午致电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局宣传部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核实后告诉记者,帖子中涉及的山东和济南地区电视台所播出的广告,在春节前被查处,已经停播,该局正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将依法处理。(供图/网友截图)
权威说法
取缔“专家”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是药监部门目标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国家药监局早在2007年就颁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禁止和取缔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的通知》,加大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和查办力度。
国家药监局已明确规定,除了审批的非处方药可以做广告外,处方药不允许做广告。药监部门也会定期对违法广告对外公布,并将相关单位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罚。对于行为恶劣的违法广告,要求药品要立即“下架”,不允许销售。
颜江瑛介绍,药品违法广告包括:未经批准进行宣传;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发布,以及以公众人物或者假冒“专家”、“患者”名义证明药品疗效的宣传等。因此,“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将是药监部门的长期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