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费用有限额 医保病人竟成“二等公民

mofengyan| 2010-12-02 1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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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一床难求”和限时出院

济南退休工人丁先生的老伴日前不慎扭伤腰椎。送到医院,该三级甲等医院告诉丁先生,没有床位,而且这儿治疗这种病不是最佳医院。丁先生托熟人打听了才知道,原来该院骨科这个月的医保定额已经用完,所以不再收治医保病人。丁先生有走了几个三甲医院,答复居然惊人的相似,不是没有床位,就是我们医院不善于处理这种病。丁先生明白了,其实原因都一样,估计和医保定额有关系。于是,丁先生的熟人给他支招——— 自费住院。这招还真管用,三个医院一听丁先生说老伴自费住院,一下子都恰巧有了床位。

“过去医保病人住院挺受欢迎,现在简直成了二等公民。”一位患糖尿病的老人说,他住院5天了,医院一直催他办理出院手续,说可以回家休养,“但一位护士私下告诉我,现在医院的医保费用有限额,我不能再花了。”

今年3月9日,昆明的侯老太太因患白血病到人民东路某医院住院治疗,可不久之后,医生便通知她出院,理由是按照医保中心规定,每次住院时间不能超过12天,产生的费用不能超过13000元,这一次住院,侯老太太花了12400元。3月31日,侯老太太又转到昆医附一院接受治疗,4月1日,医院给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经过几天的治疗,侯老太太的病情刚有所好转,没料4月12日,医院又以相似的理由要求她出院。5月13日,再次到医院住院14天后的侯老太太又被“赶”出了医院。三次入院,侯老太太少则花费9000多元,多则花费15000多元,扣除医保保险金,自付费用并不多,但是侯老太太的子女感觉很麻烦。

这些并不是偶然现象,在济南、昆明、广州、安庆等城市,医保病人“一床难求”成了大医院的普遍现象,背后若隐若现的“潜规则”就是医院对病人的“选择性收治”。另外,医保患者限时出院也成了常有的事儿。

医生:医保患者收治和收入挂钩

由于支付能力稳定,医保病人一直是医疗机构眼中的香饽饽,然而现在,在多个城市医保病人却成为医生不愿收治的“二等公民”。

山东省级医院一心外科主任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医院都不愿意收治医保患者,并不是因为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问题,而是因为医保办给定的考核指标细化,直接从医院到科室,规定医院每月的医保病人手术总数,医院再按比例分解到各科室。如果一个月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超出定额,那么超出费用就要由科室垫付。科室哪里来的钱,就只能从医护人员的奖金里扣除。不同的医院扣除水平不同,该院只是扣除医护人员当月奖金的50%,下个月另算。但是以前医保搞得比较活的医院,现在各科室被扣的也很彻底,不仅扣奖金,还要扣工资,如果当月工资奖金不够扣还要累计到下个月。有的科室一个月干下来,因为医保病人超额严重,很多护士一分钱也拿不到,下个月还要继续扣钱。这样,如果多收治一个医保患者,影响个人的收入,也影响整个科室收入。如果医保病人是熟人,也只能说服他们自费住院。如此一来,医保病人当月住不上院或做不上手术也就“很正常了”。难怪一位老专家感慨:治病救人,我们有心无力呀!

记者在某行业内医院一科室医生办公室发现一份《关于加强医保费用控制的指导意见》,上面详细注明了这个科室医保职工患者的费用限额和药品比例,并强调:“对科室每月实际完成医保费用和药品比例进行考核,超出部分一律扣科室直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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