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问题花生油”有一批次黄曲霉毒素超标

程程| 2015-05-14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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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日通报称,对肇庆涉嫌“问题花生油”的3个市场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抽检9家食用油销售商店11批次送检,发现1批次食用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超标。“问题花生油”主要流向当地小餐馆。

 

5月7日晚,有媒体报道广西梧州、广东肇庆两地农贸市场里的一些花生油生产经营单位,涉嫌制作售卖掺杂掺假“土榨花生油”。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邱楠称,当日连夜依法查处肇庆市端州区益业油脂购销部和端州区广来粮油经营部两家涉嫌掺假的经营单位。目前,两家涉嫌掺假的食用油经营部已被依法作出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行政处罚告知,其中1家涉嫌刑事犯罪已移交警方立案查处。

 

邱楠表示,广东省局随后开展打击掺杂掺假食用油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清查行动。截至13日13时,广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食用油经营单位7127个、集贸市场2000家、小作坊2266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148家,各地已抽样送检1395批次花生油,检验及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监处处长张晖介绍,2014年9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原辅料使用等行为,严禁使用回收过期油脂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专项检查中,广东各地根据抽检结果依法查处了不合格生产经营单位225家,其中移送警方处理6家。

 

张晖表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工作,加快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地方立法。

 

张晖介绍,民众在选购食用植物油时,应选择规模大、产品和服务质量好的品牌企业的产品,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国家标准规定,外包装必须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等,缺少上述任何一项的产品,尽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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