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现伪劣“全统香猪油” 数百吨地沟油被缴

晓息| 2014-09-05 0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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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湾成功破获了一起涉以地沟油等回收废油混制食用油案件,涉及地沟油问题的油达数百吨。其中台湾知名厂商强冠企业涉嫌采购劣质食用油,混制“全统香猪油”并售卖。

 

台湾警方经侦查发现,郭某等6人涉嫌在台湾屏东、高雄等地经营地下油厂,用回收的馊水油和皮脂油等废油混杂炼制食用油;同时查出台湾知名厂商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强冠企业)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向郭某采购上述劣质食用油,进而再混制成“全统香猪油”贩售。

 

当天,台湾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了解到郭某等人生产的劣质油有242吨流向强冠企业,后者又以约3:1的比例制成食用油782吨。高雄市卫生局已前往强冠企业查封可能存在问题的“全统香猪油”2934桶。

 

强冠企业董事长叶文祥声称对供应商生产劣质油并不知情。该公司声明称,“全统香猪油”产品已出售48500桶。

 

案件曝光后,台湾知名食品企业味全公司称,4月起向强冠企业采购“全统香猪油”,制作肉酱、肉酥、肉松等食品,将主动下架回收。

 

台北市卫生局发言人表示,味全公司从今年4月开始使用强冠企业“全统香猪油”,总共使用量为15.6吨,经追查,问题产品并未流入学校。强冠企业这批问题食品油可能流向小吃店和夜市,流向家庭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警方表示,涉案人员来自未取得执照的废弃物处理厂,非法收取上游回收业者的回收油,甚至是俗称“地沟油”的馊水油、皮革厂废弃皮脂油和禽畜屠宰场的皮肉下脚料等废弃物后,再加以混掺、燃煮后制成劣质食用油品。涉案人员以每公斤12元到20元新台币(约合为2.5元到4.1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加工过后再以2倍以上的价格出售,进入市面上的油品,达到每公斤40元新台币(约合为8.2元人民币)以上。

 

台北市卫生局呼吁,若有购买有效期限在2015年3月前的“全统香猪油”,应主动停止制造、加工、销售及使用。

 

台湾“经济部工业局”表示,涉案的强冠企业有12项产品通过要求较为严格的强制性标准认证——GMP认证,但被查获的问题油品“全统香猪油”不属于认证产品。强冠企业创立于1988年,总部设在高雄,是一家食品加工用油制造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1980年,台湾曾发生过类似案件,22名涉案人员被判处1年到7年不等刑期。

 

快知识

 

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地沟油最大来源为城市大型饭店下水道的隔油池。有淘者对其进行加工,摇身变成餐桌上的“食用油”。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这种被称作“地沟油”的三无产品,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

 

“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一旦食用“地沟油”,它会破坏人们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严重后果。所以“地沟油”是严禁用于食用油领域的。但是,也确有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而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私自生产加工“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低价销售给一些小餐馆,给人们的身心都带来极大伤害。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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