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烟盒健康警告内外有别

newvivi| 2011-09-28 13: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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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中国烟草总公司日前下发通知,拟对现行的卷烟包装标识进行调整。消息一出,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控烟专家多次呼吁改变烟草包装的警示标识,让其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则表示,此次卷烟包装标识调整,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烟草包装该谁来设计?
  
  在北京万惠超市红庙店,20多岁的小林买了包10元的中南海烟。
  
  记者问他,烟盒有没有起到警示作用?他不加思考地说,没有。在记者的提醒下,小林翻了几下烟盒,指着烟盒的下半部说,“吸烟有害健康”老早以前在侧面,现在到正面了;多了一行字,“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背面的英文,他费了半天劲才明白意思。
  
  200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我国国内销售烟草包装上警示标识的规定,对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非出口卷烟和国外进口卷烟包装上的健康警语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两组轮换使用的警语内容;警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从2009年1月1日起,《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行。
  
  此次发布的卷烟包装标识调整内容包括: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醒目。卷烟条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6.5毫米,卷烟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撤销的英文警语以《规定》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语替代;将量化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的色差值,具体指标和检测方法另行通知。
  
  中国疾控中心国家控烟办公室副主任杨杰说,由烟草总公司来制定烟草包装警语设计,不合理也不合法。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1条规定,烟草使用的健康警语,应由政府制定。烟草专卖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规定》,不能由烟草总公司来修订。
  
  吴宜群认为,最了解烟草危害的政府部门是卫生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警示标识内容,都是由政府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制定后,强制烟草企业执行的。烟盒上的警示标识也都附有“政府忠告”的字样。健康警语效果几何?
  
  8月11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青少年控烟专业委员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第四届中国青少年控烟学术研讨会,发布部分省市中学生烟草使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青少年控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段佳丽介绍说,今年5—6月,对我国11个省份38839名在校中学生开展的中学生烟草使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中烟草流行情况为,中学生尝试吸烟率为22.5%,中学生现在吸烟率为15.8%,较2005年有所上升。
  
  段佳丽说,“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有害健康”这些警语的学生知晓率高达92.5%,但明确表示会拒绝烟草的学生比率仅为7.2%。原因在于,“吸烟有害健康”这样的健康警语,对于尝试吸烟的人没有警示作用,而烟民对此已经产生了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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