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新闻:查获2千余公斤半成品“地沟油”

newvivi| 2011-08-31 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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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一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南岸城郊查获一家地沟油加工窝点,当场查扣半成品地沟油2000余公斤,案值近万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之中。

  “宜宾南岸城郊大溪口附近有家专门加工地沟油的黑窝点,经营者没有任何合法手续。”8月17日上午,宜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一大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来到藏匿于翠屏区南岸街道航天社区小地名叫“桐子拐”的一农户家中的地沟油窝点检查。这个黑窝点面积约50平方米,位于一农家底楼,十分隐蔽,不注意根本无法发现。

  执法人员赶到时,虽然黑窝点没有进行提炼,但其用于加工地沟油的大窝内仍盛有数十公斤从下水道收集来的地沟油原料,加工窝点内散发出下水道特有的酸臭味。记者观察发现,这些从下水道收集来的地沟油原料除了水污和油渍外,还含有塑料袋、烂布条、玻璃瓶、输液管、纸片、包装袋等各种杂质,还有很多无数辨识的腐烂物质,其观感呈浆糊状,臭味无法形容,令人恶心。质监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铁筒装地沟油半成品10余桶近2000公斤。

  据地沟油黑加工窝点丁长林及其工人交待,在此提炼地沟油已近半年时间,用于炼油的原料主要是从餐饮企业及人口聚集区下水道、污水池中收集而来。工人将这些包含各类杂质的原料投入大锅后高温烧煮,油脂在高温作用下会浮上表面,经过滤成为地沟油。黑窝点负责人丁长林称,所生产的地沟油主要用于化工原料,销售到重庆市江津区焯全废油脂处理厂用于生产肥皂等。

  虽然丁长林在执法人员检查期间提供了一份其本人和重庆市江津区焯全废油脂处理厂签订的《废油脂收购合同》,但合同上看不出其销售价格及销售数量,丁长林无法提供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不能证明其所产地沟油实际流向。此外,丁常林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一本由翠屏区工商局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字号名称为“宜宾市翠屏区林丰潲水油回收点”,其经营范围及方式为“潲水油回收、销售”,但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经营场所却是“宜宾市翠屏区坪和村沙湾组93号”,与其实际提炼及经营地完全不符。

  在检查过程中,丁长林无法出示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其半成品油的包装上因为没有任何标识,被质监执法人员初步认定为“三无产品”。由于丁长林等人对炼油残渣无法说明去向,该黑窝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令人担忧。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依法向丁长林开据了检查通知书、扣押清单等,对其库存的近2000公斤半成品地沟油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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