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雪被诉欺诈消费者 矿泉精华属宣传噱头

vivi19| 2013-10-25 13: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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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化妆品界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品牌黑名单里,又添上澳雪一家。

 

因产品说明与产品实际成分不符,产品外包装中的标示内容属于虚假说明,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澳雪所属的嘉丹婷公司被法院判产品欺诈消费者。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获悉,澳雪旗下一款沐浴露,在外包装上虚假宣传添加了“矿泉精华”,然而,在产品的成分栏中却并未标注含有“矿泉精华”,其改款的沐浴露也没有添加“矿泉精华”。

 

在恶劣的竞争环境下,企业不得不靠“噱头”打天下。

 

善于宣传的澳雪,自成立开始便不断通过电视、报刊杂志、户外、终端卖场、明星代言、展会、网络宣传以及赞助体育事业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2004年起,澳雪与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合作,找出了一条成功借助体育事业进行营销的道路。

 

而万精油式的“精华”也是成为了澳雪的宣传噱头。

 

虚假宣传被罚

 

日前,有消费者向时代周报记者爆料称,澳雪旗下的一款“澳雪健肤护养沐浴露(水润嫩白配方)”产品上出现虚假标注,作出了极具误导性的虚假宣传行为。

 

今年7月,该消费者以欺诈消费者的理由将澳雪品牌所属的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9月25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书宣布原告方胜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嘉丹婷公司生产的健肤护养(水润嫩白)沐浴露是否对原告构成欺诈,其产品外包装标注是否属于虚假说明。

 

记者取得的一份来自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该产品的投诉复函,其中指出,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雪健肤护养沐浴露”外包装标签上标注有添加“矿泉精华”,但其配方中没有该原料的相关记录,违反了《化妆品命名规定》的相关规定,该局已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此案中的被告嘉丹婷有限公司则辩称:“‘矿泉精华’是抽象的说法,不是具体指某一种物品,因该精华比较微量,难以用常规方法检测,故嘉丹婷没有进行检测已推翻药监局的答复。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因产品说明与产品实际成分不符,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故涉案产品外包装中的标示内容属于虚假说明,根据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被告嘉丹婷公司生产涉案产品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混乱的“精华”添加

 

记者观察该款沐浴露发现,这款健肤护养系列水润嫩白配方的沐浴露,外包装上正面标示“添加玫瑰精油、橄榄果、矿泉精华”等字眼,背面宣传“水润清新,含橄榄果及矿泉精华,有效洁净肌肤,同时补充肌肤水分和养分,预防皮肤干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产品的成分栏中,却并未标注其含有“矿泉精华”,而实际上,澳雪的改款沐浴露也没有添加“矿泉精华”。此外,产品外包装正面还高调宣传“中国国家游泳队选用产品”。

 

上述消费者向记者提出疑虑,这是否涉嫌使用他人名义担保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

 

记者走访广州多家超市的洗护专柜发现,目前,澳雪的健肤护养系列已经换上新包装,水润嫩白沐浴露已经再无利用“矿泉精华”做文章。现在在澳雪的专柜上,主推的是其高端主打品类,“澳雪梦幻海马香水沐浴露”系列,高调宣传“相信N°1法国之香,逛街连香水都不用了”等字眼。不过有多位不同的销售人员则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一整天都留香”的效用说法不太靠谱,因为沐浴露里添加了较多香精,这对皮肤并无好处。

 

记者登录澳雪国际的官方网站,上面对于900ml装以及2L装的健肤护养沐浴露(水润嫩白配方)仍然保留“添加玫瑰精油、橄榄果、矿泉精华”的宣传字眼,而淘宝上的诸多卖家也依旧以矿泉精华为噱头吸引消费者。

 

这一切是否澳雪公司主观故意所为?当中是否有什么误会?为什么要虚假宣传添加了所谓的矿泉精华?

 

对于诸多疑问,连日以来,记者多番致电澳雪国际(中国)营销中心,但该公司人员均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要求。

 

靠“噱头”打天下

 

澳雪的产品包装上,打上的是“澳雪(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监制”字样,而其产品则全部由中山市小榄镇东区深涌第二工业区生产。

 

记者了解到,澳雪这个多由香港明星代言,在华南地区商超常见的洗浴品牌,于1994年诞生于广东中山,其所有方是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黄才荣,该公司于2001年成立,次年又在香港成立了澳雪(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目前,广东的沐浴露主要由美日公司、宝洁公司以及澳雪公司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十年以来,拥有澳雪、宝健丽、雪湖湾等品牌的澳雪公司,逐渐成长为沐浴露行业的巨头和在日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的企业。当前澳雪每年的销售规模在5个亿以上,占据华南地区洗护沐浴露品牌的一线梯队。

 

资料显示,自1994年至今,“澳雪”商标广泛地使用在澳雪各种洗涤系列的日化产品包装上,还通过电视、报刊杂志、户外、终端卖场、明星代言、展会、网络宣传以及赞助体育事业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对“澳雪”品牌进行宣传推广,使“澳雪”商标由默默无闻到全国知名。

 

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起,澳雪与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合作,找出了一条成功借助体育事业进行营销的道路。澳雪在2004-2008年间赞助国家跳水队,2009年起,赞助国家游泳队比赛至今。除了提供优质洗涤用品,澳雪还每年嘉奖优秀运动员。于是,澳雪产品如愿成为中国国家跳水队2004—2008年专用洗涤产品,中国国家游泳队2009—2013年专用洗涤产品。

 

与国家游泳队的沾边,不仅为澳雪的品牌提升提供了帮助。目前澳雪的所有产品外包装上都印有“游泳队选用产品”的标示。其不管在卖场还是官网或官方旗舰店的宣传,都大肆宣扬其与国家游泳队的渊源。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游泳队与澳雪有赞助上的合作,确实有授权澳雪使用国家游泳队的名义,而且对使用冠名的产品有品质上的标准和要求,但对于涉及产品虚假宣传一事并不了解。

 

专注“打假”的广州市野火公共关系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儒霖向记者表示,在国内日用洗护产品市场,低端竞争的情况非常激烈。同样的渠道,多品牌争夺,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在商超拼的是低价。同时,本土洗护沐浴的配方、技术等含金量实际上都是非常低的,成本压缩得很厉害。廉价产品,质量上自然很难保证。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恶劣的竞争环境下,企业不得不靠“噱头”打天下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日化洗护行业的潜规则就是“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有很多策划公司专门帮洗护品牌企业做市场营销及广告,但这些公司往往对企业的生产技术,成本控制等各方面的能力都是不了解的。于是,像天山雪莲,深海鱼油,矿泉精华等各种迎合消费者的概念便应运而生。但企业的实际生产中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成本上无法做到。”

 

因为很少有消费者较真,也缺乏第三方机构的检验,企业打“擦边球”的成本则是很小的。彭儒霖向记者表示。

 

有一种更高明的手段是,在产品里面微量添加所宣传的“概念精华”,这样看起来便貌似合法,但因为浓度及含量微乎其微,与产品的特性无关,更别说是所宣传的效用了。包装标识错误还是低级错误,但“微量添加万金油”的做法则是明知故犯,有意为之,故意欺诈消费者了。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谈道。(来源:时代周报)更多精彩请浏览:圣蜜莱雅“冰川水美肤”被疑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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