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白产品被检出汞超标千倍

newvivi| 2011-08-31 1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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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监禁止“药妆”、“医学护肤品”字眼宣传

  对于当下热门的“药妆”概念,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主任赖维表示,有一定的功效,或低敏、低刺激,可以用于问题皮肤辅助治疗的化妆品确实存在,但目前国家尚未有相关法规进行明确,药妆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也并非一回事,故从监管的角度而言,使用“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字眼是不合适的。在国外,药妆同样缺乏统一规范。去年,国家药监局曾发文,禁止日化产品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字眼。根据药监局通知要求,相关食药监局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情况予以查处、下架和曝光;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备案号)。不过,赖维也提出,随着“药妆”群体日益壮大,假以时日,相关定义、生产标准等有望得到统一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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