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抽油瘦系虚假宣传

newvivi| 2011-12-31 1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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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号入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8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以及直接或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广告中承诺绿色安全、就是不长胖,涉嫌虚假宣传。汤加丽代言果茶抽油瘦后,曾在诸多媒体中引起一片哗然。许多人在质疑果茶抽油瘦质量的同时,也质疑:“果茶抽油瘦是新上市的减肥品,汤加丽为何说自己坚持喝了两年?”

  一网友认为:汤加丽和郭德纲代理的这两则广告何其相似!相同点:都是果茶,功能都是减肥,噱头都是抽油。不同点:代言人身体素质、形象不同,对瘦身商品的反应不同。郭德纲属于肥胖受益人,神乎其神地“3盒抹平大肚子”、“前后瘦了6斤……”而汤加丽原本就是魔鬼身材,茶品商家显然是在用她“中国人体写真第一人”的名人效应,作为瘦身样板。

  网友“海洋之心”认为,凡是夸大产品功效,或是有误导消费者词语的广告,就是不道德的。真正好的产品,如果配上这类漫天都是“夸大性、鼓吹性”的广告,也就都披上了不真实的外衣。所以真正的好产品,真正的好厂家,真正的代言人,应该是将产品的配方、功效、适合的群体,诚实地告诉给大家。让适合的消费群,在真正知情的情况下选择自己的产品,而不是误导所有的胖人,无论适合不适合的都上当。

  药监局说法 宣传严重违反国家药监局禁令

  昨天下午,在江苏省药监局,看到果茶抽油瘦和该产品的整版广告,药监局市场处刘女士脱口而出:“这是严重的虚假广告!”

  批准广告不足百字竟扩大40倍

  根据“美诺减肥便携茶果茶抽油瘦”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刘女士当即登录政府相关网站以“验明正身”。奇怪的是,根据卫生部这一批准文号,批准的产品名称并不是美诺减肥便携茶,而是美福乐减肥便携茶,生产厂家是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刘女士认为,这可能是委托生产,产品名称可能是后来变更过了。

  刘女士说,国家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广告都要经过政府药监部门批准,而且批准的是广告终审稿,不得任意改变。美诺减肥便携茶获批准的广告内容非常短,不足100字,即“本品是以玳玳花、决明子、茯苓、山楂、枸杞、钙粉、膳食纤维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减肥的保健功能。[不适宜人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药监局工作人员说,这是最终批准的广告内容,一个字不能加,一个图片不能改。做广告时只允许在字号上放大或缩小。但果茶抽油瘦产品却无视国家这一法规,洋洋洒洒做了逾4000字的广告,扩大了40倍。该产品的广告内容与批准的内容截然不同,已改得面目全非,忠告语、不适宜人群等内容都荡然无存,这种严重篡改报批内容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广告法》规定,对果茶抽油瘦产品这一夸大其词虚假宣传行为,将移交给县级以上工商部门严肃查处。

  “果茶抽油瘦”广告公然违法

  省药监局市场处刘女士找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即国家药监局2005年第211号文。刘女士严正指出,“果茶抽油瘦”产品广告严重违反该规定。该规定第8条明确“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但果茶抽油瘦却在广告中出现“3小时快速抽油排油,一个月塑身嫩肌肤”的大字标题,严重违反国家药监局禁令。

  其中第8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但果茶抽油瘦广告中却举例说“上海一花店老板张小姐,以前经常便秘,脸上斑痘丛生。好友向她推荐果茶抽油瘦,没想到一喝就起效,张小姐当天就排出油花花的腐便。到第3天,大便正常了。一个月下来,脸上的斑也淡了。”这种举例做法,明示产品有治疗便秘和斑痘作用,公然违反国家药监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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