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药监局发布94个药品违法药品广告
phoebe|
2011-12-31 01: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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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30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在10月的各种媒介上,94个药品品种涉及违规广告内容。其中,标示名称为“十味黑冰片丸”、“心脑清软胶囊”、“特灵眼药”等14种药品违规发布广告情节严重。
北京市药监局介绍说,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北京市药监局对北京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及13个电台频道10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212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94个,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
这些药品发布广告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药品广告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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