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假药“重灾区”

newvivi| 2011-10-11 11:32:17
阅读()

  记者14日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大连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连续对全市药品市场开展多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销售使用假药单位45家,查获假药41个品种,53批次。
  
  在所查获的53批次假药中,中西成药37批次,占69.8%,中药饮片16批次,占30.2%。假中西成药中,盗用合法生产企业名称或合法批准文号生产假药25批次,如标示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经核查,该企业从未生产过这种药品;仿冒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的药品12批次,主要以心脑血管类和消化系统类用药为主,如仿冒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地奥心血康胶囊”和仿冒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胃消食片”。假中药饮片功能主治主要是消肿排脓和止呕化痰,如“皂角刺”和“清半夏”,都是通过抽验发现的,造假手段以类似品种冒充正宗中药饮片或在中药饮片中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为主。
  
  这些假药大部分是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单体药房和个体诊所查获的,追溯其来源,主要是少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擅自从无任何经营资质证明的私人或无任何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的所谓厂家业务员手中低价购进药品。为规避检查,有的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不做购进记录,也不做销售纪录,刻意隐匿购销假药违法行为,给调查取证带来一定困难。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季度,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从保障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时刻关注药品市场运行态势,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和处罚力度。通过组织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明察暗访,加大对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对违规经营、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的涉药单位,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向公众曝光。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向药房索要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如果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据销售凭证向当地药监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