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冒充药品 一律暂停使用

newvivi| 2011-08-31 10:18:39
阅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昨天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6月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基层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上述产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暂停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其他热点新闻链接:

中国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

无臂女子竟然能使双节棍(图)

世博饮用水安全 无传染病报告

全球异人傲世录(专题)

名牌卫生纸未必"卫生"(图)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