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冒充药品 专项整治继续推进

newvivi| 2011-08-31 1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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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至10月底,以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专项行动将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基层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上述产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暂停使用。

  据悉,监管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进行梳理,集中力量追根溯源。

  通知要求,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假药依法查处。对假药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对查处中发现有涉嫌犯罪情形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通知还要求,继续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并重点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区域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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