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违法药品广告 涉及泰康制药仁仁药业

newvivi| 2011-08-31 10:16:35
阅读()

  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9)第8期总第76期],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9年12月份移送给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属于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此次被通报的药品涉及: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藤黄健骨丸、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的十五味萝蒂明目丸、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肉蔻四神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的十香丸、吉林敖东集团珲春恒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利胆排石胶囊、吉林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心舒胶囊、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十味珍珠丸、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的红草止鼾颗粒、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十七味寒水石丸、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的三宝胶囊、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的红金消结片、沈阳红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救心金丸、沈阳华益药业有限公司的滴耳油、沈阳天益堂中药厂的疏风再造丸、四川普渡制药厂的灵芪红胶囊、西安仁仁药业有限公司的益髓颗粒、云南藤云药业有限公司的虎杖叶胶囊。

其他热点新闻链接:

举报人:山西疫苗事件内幕是官商勾结

医院竟向患者开过期药物

医院使用工业氧气,救人还是杀人?

青岛毒韭菜 陆续9人食用中毒

有多少雪白的馒头是石灰粉炼成?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