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等5药企借流感营销 缺乏科学依据遭质疑
自称可以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小柴胡颗粒同样遭受质疑。医学专业人士指出,虽然小柴胡疏风消热、抗病毒的功效,但还缺乏科学依据,目前临床实验并未证明小柴胡颗粒能够预防流感。
事实上,国家卫生部于4月29日发布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5月8日发布的《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版)》的两份方案中,有提及中医药物预防的参考方药。但除清开灵是被明确列入在治疗药方中,并没有指出具体哪种中成药能对甲型流感起到预防作用,包括被广泛认可抗病毒的板蓝根、小柴胡、夏桑菊等。
广告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
既然并未获得科学支持具有预防与治疗功效,那么这些广告又是如何出笼的呢?时代周报先后就此问题采访了广东省和广州市的多家行政管理部门。
时代周报记者向负责企业广告监督管理的广东省工商管理局查询,广告处工作人员介绍,“药品、医疗、保健食品以及医疗器械的广告都是要提前审批的。其中,药品广告的投放需经过省食品药品监督局事先审批,审批通过后该局会将广告内容送往工商局做备案,工商局对广告会有一个事后监管。”
星群药业广告部廖小姐告诉时代周报:“我们在报纸上刊登的产品,在广东省药监局都有报批。”但她指出,每个产品都有广告批文,但在不同的报纸、每期的广告内容都可能会不同。“不是每一期的广告都会去工商局报批和备案的。”
白云山和记黄埔的副总经理方广宏则称对广告事宜并不清楚,需要询问公司的市场部。随后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市场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时代周报记者向负责药品广告审批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几经核实,该办公室负责新闻统筹的钟百川极其肯定地表示,“我们没有审批过任何有关甲型H1N1流感的广告,绝对没有!”
据钟百川介绍,药监部门也有相关检测器,但主要针对立体媒体。“我们发现问题以后,和普通群众一样,也是举报提交给工商部门。整个广告的执法处置,都是由工商部门负责。”
但省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对所描述的相关医药广告并不知情。“但对于一些广告未经过审批就擅自发布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会进行一些查处。”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回应道,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药品广告,媒体是不可以刊登的。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这样的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事实上,白云山明兴制药早有前科。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3月份发布的全省部分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明兴制药的清开灵颗粒、口服液和胶囊,就因“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虚假宣传”而被定性为“严重违法”。
被小柴胡颗粒拿来做文章的广州疾控中心,其传染病防治科科长王玉林也向媒体作出澄清:疾控中心并没有表态可使用什么药物预防甲型H1N1流感。
砸了中药业的牌子
“这些厂家这么做,无疑是砸广东中药产业的牌子”,一位强烈要求不得具名见报的民营药企负责人说。最近几年来,社会对于中医药科学性的质疑比之前任何时候都强,中医药的现代化,也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这些药企,甚至是行业龙头企业,在未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发表这么缺乏科学依据的不严肃信息,无疑会使社会对中医药的质疑雪上加霜。”
实际上,广东中药产业是一个传统的优势行业。广东的中成药生产已经有1300年的悠久历史,自明清以来就长盛不衰。上世纪80年代之后,“广药”更是受到市场普遍欢迎。到2006年,全省通过GMP认证的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就有181家;还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51家,其中26家通过了GM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