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 减肥产品也会致人死命
如今,减肥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各种减肥品广告活跃起来,动听的减肥原理和“庄严”的减肥承诺双管齐下,让消费者不由得不心动神摇。但专家提醒,违法添加药物的减肥品用不得。
减肥品也会致人死命
2005年6月,《法制晚报》披露说,据共同社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报道,日本东京一女大学生服用“天天素清脂胶囊”,于5月23日死亡。该女生服用“天天素清脂胶囊”两个半月,瘦了13公斤,后来被家人发现昏倒在卧室里,送到医院后被证实已经死亡。日本厚生劳动省还证实,该产品包装标明是广州野马生物保健品公司生产的。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官方网站发表的紧急声明中,提到“天天素清脂胶囊”含有日本不承认的药品成分———盐酸芬氟拉明。
盐酸芬氟拉明为何物?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第六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对此进行了说明,盐酸芬氟拉明是拟交感胺类衍生物,为苯丙胺类食欲抑制剂,用于肥胖症治疗。1988年至2004年3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盐酸芬氟拉明的不良反应报告2例,1例为瓣膜性心脏病、1例为心律不齐。
保健食品为何不能添加药物保健食品为何不能添加药物,专家对此有详细介绍。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根据《药品管理办法》的解释,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理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一般来说,保健食品审批过程较为简单,只要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经过一般的功能性试验,通过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三五个月即可获得批文。说明书也简单易懂。一般只有主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使用方法等项目。
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化学药品的审批过程严谨而复杂。为申请药品注册需要进行药物临床前研究,Ⅰ、Ⅱ、Ⅲ期临床试验,包括药物的工艺、剂型、处方、质量、稳定性、药理毒理的动物试验,人体安全性评价等方面,最终经过成千上万人的临床评价才能申请批文。一个药品上市,国内至少需要3-5年,有的甚至可达数十年经专家反复评审方可拿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批文。因此,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物。
产品链接
减肥药物盐酸芬氟拉明
其他名称:安德力减肥丸芬美啉片盐酸氟苯丙胺
性状:片剂。
功能主治:除用于单纯性肥胖症外,可用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焦虑的肥胖病人。服药后病人均能适应饮食控制,有明显减少脂肪积聚的效果,一般服药12周后平均腹围可减少10cm,平均体重减轻6kg。
不良反应和注意:非腹泻性大便次数增多、轻度腹痛、头晕、乏力、口干等,但一般均能耐受,持续用药可逐渐消除。尚可有嗜睡,抑郁及夜尿增多。不能耐受者应减量。
是否医保用药:非医保。
是否非处方药: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