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没有毒副作用 “安体舒”盗用院士名义宣传

newvivi| 2011-08-31 09: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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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张先生问患者是谁?记者说帮别人打听安体舒胶囊的情况。随后,张先生简单询问了病情,并做了记录。

  记者注意到,在这两间不大的房间里,摆放着三张桌子,几把椅子,房间的南北两侧摆放着宣传展板。展板的内容是,邹冈、曹天钦、邹承鲁、蔡俊超等几位院士和科学家的照片及简介,安体舒胶囊获得的新药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科技进步奖证书等等。

  “安体舒胶囊是这些院士研制的?”记者问。

  “他们都参与了我们这个药的研制工作,像我这样的都不够资格。”张先生说,“这些是我们的资料,你回去后转交给患者,好好看,或者让患者直接打我们的电话。”

  接过张先生递过来的一本宣传册和一张对开4版的“新药导报”,记者离开。

  在“安体舒抗癌官方网站”上、“新药导报”、“宣传册”以及办公室的展板上,都提到邹冈院士和曹天钦院士,而且“新药导报”上刊登着上述两位专家的点评。题目是《著名药学家、药物学家为安体舒疗效作证》:“邹冈:氯氧喹通过与鸟嘌呤有结合作用,从而抑制DNA的功能,这种对癌细胞的杀灭作用是比较直接和显著的。曹天钦:我们目前研制的氯氧喹胶囊,抑制和杀灭癌细胞效果完全达到化学药物水平,且没有毒性。”

  中国科学院网站上显示,曹天钦院士是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研究员,但他在1995年1月8日去世了。邹冈院士是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但他已经在1999年2月24日去世。

  安体舒胶囊宣传册的内容显示,安体舒氯氧喹胶囊三期临床试验是在1999年1月至2001年9月进行的,2003年4月23日才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那么,曹天钦、邹冈两位多年前就已经去世的院士,怎么可能会给去世时还没有完成三期临床试验的药物的疗效作证呢?

  记者发现,院士发表声明揭露虚假宣传的事例有很多,李连达院士、石学敏院士、甄永苏院士等都发表过相关声明。

  某些药品企业打着院士的旗号宣传自己的产品,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让人防不胜防,这类事件不仅影响了院士的声誉,也严重欺骗了患者及亲属。

  去年7月10日,甄永苏院士和沈倍奋院士在中国工程院网站上发表声明,指责“美国创力抗癌1号”盗用院士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在2006年12月份由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和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在深圳举办的“抗体靶向药物研究与临床应用研讨会”上,甄永苏院士和沈倍奋院士共同担任会议的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声明指出,2006年12月在深圳举办的“抗体靶向药物研究与临床应用研讨会”与所谓“美国创力抗癌1号”毫无关系,在会议过程中几位院士从未对其进行过讨论与评价。某网站及小报上宣传的所谓“美国创力抗癌1号发明人史宗山教授应邀在大会上作了《微管与肿瘤》的前瞻性报告”,“‘抗癌1号’成了整个院士论坛的焦点话题”及“八院士高度关注抗癌1号”都是虚假宣传。

  记者发现,院士发表声明揭露虚假宣传的事例有很多,仅去年以来,在中国工程院网站上发表过声明的,就有闻玉梅院士、李连达院士、石学敏院士、甄永苏院士和沈倍奋院士。

  “发表声明只能澄清有关产品的虚假宣传与院士本人无关,如果不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对厂家并没有约束力,也并不能解决虚假宣传对消费者的误导,消除其不良影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戴钦公律师认为,这种事情侵犯了院士的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厂家应该先停止这个行为,公开向院士赔礼道歉,消除事件的不良影响。

  戴律师说,企业利用院士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具体行为,构成了我国广告法规中的虚假宣传、欺诈罪,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有关监管部门对厂家或经销商这类行为的法律追究和监管缺位,导致其违法成本非常低,企业除了发表道歉声明之外,几乎不承担其它法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这类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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