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岭洁肤霜至今在售 卫生部网站上查无禁销通知
但奇怪的是,记者浏览了卫生部网站,并未从中找到关于该产品因含有激素被注销卫生许可证,禁止销售的通知通告。至今,广东省、广州市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部门未收到相关通知要查处该产品,广州市各大药店仍然有该产品出售。
记者搜索发现,苗岭洁肤霜的问题并不是今天才被揭露。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去年2月,国家药监局曾发出文件,认为苗岭洁肤霜等产品属《药品管理法》管理范畴,要求陕西省药监局撤销其保健用品批准文号。时隔一年,这个产品仍在以消毒用品的身份冒充药物销售。
专家说法
市一医院皮肤科主任曾仁山:
长期使用可致骨坏死
省中医皮肤科廖列辉副主任医师指出,苗岭洁肤霜添加的丙酸氯倍他索是一种比较强的外用激素,主要用于治疗皮肤炎症和瘙痒症,如湿疹、皮炎等。该产品不能大面积、长期使用,使用一般不要超过3天。但记者发现,苗岭洁肤霜使用说明书在用法用量上表示,“每天三次,八天为一周期”。
市一医院皮肤科主任曾仁山也表示,该药成分为一种强力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会产生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对药物依赖性等副作用,而且理论上长期使用可致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对于一些妈妈提到的“皮肤变白”等问题,曾仁山解释说这是激素副作用的一种症状——色素减退。“有的使用了皮肤会变黑、有的变红,还有的变薄,这些副作用是无法人为控制的。”曾仁山表示,若小孩使用后出现副作用,可去医院就诊。
厂家说法
“从没听说有什么问题”
调查中,记者试图按照说明书提供的企业电话寻找厂家进一步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上网查到该企业网站,拨打了网上提供的另一个号码。对方接通电话后并未表明身份,但表示该产品确属他们公司生产,但于今年3月已经停产。至于停产原因,对方表示自己刚来,并不清楚。不过记者就发现,目前广州市面大部分药店销售的苗岭洁肤霜的生产日期均为2008年3月3日,但健乐康药业连锁销售的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价格在14.5元—16.8元不等。
“那为什么市场上还有你们的产品在销售?”记者继续追问,对方还是以“刚进单位不知情”为由回避。但当记者询问是否听说过该产品含有激素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时,对方立即回应:“这是纯中药制作的,这么多年了,也一直没听说过有什么问题。”
记者表示希望联系该企业负责人,对方以“领导经常出差,联系不上”为由,拒绝透露,随即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又在网上查到该企业负责人“张永旺”的手机号码,但一直无法接通。
律师支招
市民可向企业退货索赔
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根据卫生部有关通知,对于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各地应将抽检工作情况、不合格产品公布文件以及相关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上报。2008年8月26日,卫生部再次印发通知,表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规产品,责令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并公告召回违法产品,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因此,由于苗岭洁肤霜在全国各地都有销售,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发现问题后应向上级部门通报,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各省市查处。而作为苗岭洁肤霜的生产企业也应向社会公告其产品问题,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停止继续销售。市民若购买了该不合格产品可以退货,若由此引发不良反应,可向企业索赔。
如何识别“非药品冒充药品”
●以“消”字号面目出现。这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最为普遍,多以外用擦剂、洗剂等形式出现。主要采用激素类、抗菌类药物为成分,然后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来标示适应范围和用法用量。
●以“健”字号外衣伪装。这种产品多以中药类膏药贴为主。采用表述保健功效等方式进行包装,其中保健功效的描述和同类药品的适应症一模一样。这类产品目前主要集中在骨病、风湿病和跌打损伤等症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