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严查“食品”当“药”卖 罚没款80万
出现大量冠以消字号等产品
据了解,近年来,佛山医药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冠以消字号、妆字号、健字号、械用字号等宣传治疗功效或保健功能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仿药类边缘产品”)。
“这类产品的名称、包装与已有的合法药品非常相同或近似,通过不同渠道进入了药店的‘非药品’货架。”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产品不仅给市民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且相应的“国药准字”外用药的生产和销售也受到严重冲击。
开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21份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首先就要求各辖区内药品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有经营违规产品的,一律立即停止销售并自行撤柜或退货。同时共出动3470人次执法人员深入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市3090家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市场上销售的违法产品,一律查封扣押,对自查自纠不彻底的发出责令整改。
“我们在这次整治行动注重与广州市局进行联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通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市对辖区内的经营企业张贴宣传资料到户率和检查覆盖率达100%,针对各类违规情况开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21份,立案查处20多宗,罚没款80多万元。”该负责人介绍说,之前商家打擦边球,在药品的药用、医疗器械的治疗、保健食品的功能基础上,制作成披上各种外衣的保健品、化妆品、消毒用品甚至普通食品等,成为新的打击重点。
另据了解,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市药监部门对没有严格的生产规范和检验检测、随意编造所谓的“批准文号”“产品”,以及通过送货上门,实行代销,或以讲座形式进行宣传推销,没有购销记录的“产品”进行严查,以免其售出误导使用者。
药品与非药品要明显隔离销售并有明确提示语
据了解,“仿药类边缘产品”以往在面对消费者时以药品面目出现,而面对药品监管部门时则以“非药品”身份出现。由于此类产品之前无人监管,又无需经严格审批,加之没有生产和销售的规范限制,成本又低廉,所以能获取比一般药品更高利润,让一些生产、销售商为其铤而走险。
“我们要求全市所有药店要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有明确提示语,在向顾客介绍产品时,要明确告知顾客产品属于药品还是非药品,非药品不得宣传药用功效。”该负责人表示,经过对全市药店反复巡查、宣传,以及让消费者进行监督,这项违规行为已基本在药店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