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寿胶囊等五种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被停售

newvivi| 2011-08-31 09: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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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情况监测检查发现,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广告中标示为美国A26活力源,国食健字G20040608);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的普诺宁思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知蜂堂胶囊,卫食健字(1997)第349号);济南老来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来寿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376号);北京恒一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猫人丽瘦,国食健字G20060403);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的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广告违法虚假发布,并且情节严重。

  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广告中标示为美国A26活力源,国食健字G20040608)广告主要存在功能超出审批范围;利用消费者、专家名义为产品功能作证明等违法事实。

  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的普诺宁思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知蜂堂胶囊,卫食健字(1997)第349号)广告主要存在功能超出审批范围等违法事实。

  济南老来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来寿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376号)广告主要存在功能超出审批范围、宣传治疗作用等违法事实。

  北京恒一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猫人丽瘦,国食健字G20060403)广告主要存在功能超出审批范围、利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能作证明、使用绝对化语言等违法事实。

  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的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广告主要存在功能超出审批范围、篡改审批内容等违法事实。

  上述广告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广告中的产品自公告之日起采取在浙江省范围暂停销售的措施。同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并在我局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如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在要求停售期间内仍继续产品销售的,一经发现,我局将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处理。请公众予以监督。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长途区号+9631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571-888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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