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血固本口服液 吹出来的神话

newvivi| 2011-08-31 09: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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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18日,针对深圳长寿药业在河北一些媒体多次发布未经审批、内容严重失实的“气血固本口服液”违法广告宣传,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这是一起影响非常恶劣的违法药品广告案。广告宣传中所宣称的功能,远远超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该药品“益气补血、健脾固肾、宁心安神”等功能主治范围,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按假药论处”。要求从即日起,“气血固本口服液”在其宣传中指定的石家庄市乐仁堂药店等19家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该药。目前在河北销售的“气血固本口服液”,一律视为假药。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和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气血固本口服液”因虚假宣传,先后多次被北京、天津、江苏、山西、山东、黑龙江、吉林等地工商机关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从2003年到2004年,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上,“气血固本口服液”连续两年、先后累计四次“榜上有名”。

  吹出的神话能传多久?

  令人疑惑的是,就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气血固本口服液“按假药论处”,责令石家庄19家药店停止该药品销售的14天之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决定自9月4日起,恢复石家庄乐仁堂等19家药店对气血固本口服液的正常销售。理由是:“对于上述处理,深圳长寿药业表示接受,承认并纠正了错误,保证今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说明书的范围进行宣传。至于对气血固本口服液“按假药论处”是怎样处理处罚的,深圳长寿药业又是怎样纠正错误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告并没有说明。

  据了解,气血固本口服液因虚假宣传在河北被“以假药论处”撤柜后,深圳长寿药业随即通过河北媒体公开向社会表示道歉,保证今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说明书的范围进行宣传。但是不久,几乎相同内容的报样宣传品又频频出现在郑州、北京等地。

  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再次登录深圳长寿药业有限公司网站,该公司仍宣称:“气血固本口服液”,具有“消除自由基”等“十大功效”,适应“抑制异常细胞增生突变”等十大症状,仍能治疗几十种疾病,并获得多项国内外殊荣。记者在北京还以患者家属名义,拨通深圳长寿药业“专门为全国广大服用气血固本口服液的患者设置的”专家热线,接电话的高医生称自己是“石油部总医院中西医结合科的退休大夫”,给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两次脑溢血的患者家属建议,“用气血固本口服液最好,因为它是国药准字号的纯中药,好多病人通过两三个月的服药,血压都正常了。”高医生还建议记者直接从厂家买药,因为“咱们医生会做定期的专家指导,这样服药用量少,效果好,还省钱。”

  记者手记:  按照本报舆论监督类报道的程序,1月20日,本报将稿件传真至深圳长寿药业有限公司,请该公司对文稿的事实予以核对。1月24日,一名自称深圳长寿药业北京办事处负责人的男士来到本报,称记者采写的稿件与事实不符,记者要求其指出与事实不符的具体内容,该男子又称“目前正在核实”,记者询问正在核实哪些内容,该男子又改称“传去的文章我还没有具体看”。记者问该负责人,“气血固本口服液”是不是真能治四十四种病?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那怎么可能呢?现在药厂竞争激烈,大家都这样宣传。再说,如果宣传有问题,那一定是经销商干的。”还称:“我只是个打工的,过了年我就不想在这里干了。”

  1月24日,深圳长寿药业有限公司的传真声明称:“可能是一些经销商在未经我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发布的广告,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名誉。我公司保留向有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待查明真相,给一个明确的答复。”至于是哪些经销商未经其许可擅自发布的广告?公司这几年来都采取过哪些措施,追究了哪些经销商严重损害其名誉的法律责任?什么时间能给本报一个明确的回复,声明并没有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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