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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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5 16: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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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成都质监局对企业生产蔬菜制品等食品进行抽查中发现,6批次食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二氧化硫含量不合格或食品腐败变质。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质监局对当地企业生产的蔬菜制品、酱类产品等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检产品283批次,合格277批次,合格率为97.9%。
据了解,在此次抽查中,都江堰市大乐调味品厂、彭州市天园酿造厂生产的豆瓣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竹笋加工厂、新都区石板滩镇川福泡菜加工厂、彭州市濛阳镇林源食品厂生产的蔬菜制品二氧化硫不合格;成都市新都区原野天然食品厂生产的罗汉笋(盐水渍菜)样品虽在保质期内,但胀袋、有异味,汤汁浑浊,腐败变质。
成都市质检院食品中心高级工程师万渝平表示,造成豆瓣产品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豆瓣中蚕豆添加量不够,导致氨氮产生的基础物质不够;二是曲霉量投入不足,发酵温、湿度参数设计不当或生产过程未严格控制;三是发酵周期不足,导致蚕豆中的蛋白质水解不够,致使成品中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造成蔬菜制品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生产企业配方设计不符合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二是企业购买的原料带入;三是生产过程未严格按配方要求计量投料,随意添加或搅拌不匀。而罗汉笋(盐水渍菜)样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胀袋、变质的可能原因:一是为满足销售需要,在包装前降低了盐浓度,或加入的水(盐水)未杀菌,导致带入的微生物较多;二是生产环境及卫生状况差,操作工人、工具等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产品污染。
四川成都食品抽检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的蔬菜制品二氧化硫不合格。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食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市售蔬菜制品等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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