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内部销售经理恶意改生产日期销售临期食品
据中新网记着发回的报道,浙江浦江县公安局浙江浦江县公安局称,蒙牛企业有一销售经理擅自收购销售即将过期的蒙牛乳业产品,而被当地派出所刑拘。
王某,男,28岁,中专文化,江西寻乌县人,是蒙牛公司驻义乌销售经理。赵某,男,21岁,山西汾西县人。
2012年5月份以来,王某伙同赵某以22元/箱的价格分别从浙江舟山、丽水、青田等地收购了蒙牛即将过期的纯牛奶和酸酸乳5000余箱,然后二人将这些临期牛奶上的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4日至2011年12月28日的时间弄掉后重新喷上新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2日等,之后王某将这些延期的牛奶以42元一箱的价格销售到义乌、浦江等地。
案发很偶然,浦江一市民从超市买了这些延期牛奶后,发现牛奶中部分有结块现象,于是要求超市进行赔偿。超市销售人员发现自己销售出的牛奶确实已变质,没有办法只好向客户加倍进行了赔偿,赔偿后,超市经理联系了浦江销售商潘某,要求将这些有问题的牛奶退掉。潘某联系了王某,王某心知肚明,答应潘某可以将所有的牛奶退掉。
潘某将牛奶退还给王某后,心里还是不踏实,这些牛奶已经销售出了很大一部分,明明是在保质期内的产品,为何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呢?他有些后怕,遂于8月3日到浦江县工商局报了案,8月6日浦江县工商局经初步调查将此案移交给浦江县公安局作进一步侦查。
浦江警方接案后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专案组。经查,这些牛奶均为改动了生产日期的临期产品。
据记者了解,常温牛奶保质期一般为8个月,过了一半保质期后,产品如果销售不出去,就要折价进行促销,临近2个月到保质期,就不能上货架销售,到了和超过保质期的牛奶产品,按规定将一律收回进行销毁处理。
据介绍,浦江公安局专案组成员迅速到义乌找到了王某,面对警方的讯问,王某交待了伙同赵某低价收购、改造并销售这些即将过期的牛奶以牟取高额利益的全部过程。
8月6日,王某因延长产品保质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8月20日,赵某迫于警方的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关于案件的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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