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作坊,勾兑麻油辣油获刑
vivijk014|
2012-07-08 2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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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油和辣油,在各个菜市场都可见,很普通的一种调味料。在各个家庭也是常见的。就是这种常见的家庭调味料,却可以使人锒铛入狱。食品安全问题并非因其小,就不触犯法律。
江北一对冯姓夫妻常年在暂住房用大豆油、香精、色素勾兑麻油和辣油,然后贩卖给快餐店、菜市场,8年来,销售了16万瓶的假货。
昨天,这对夫妻因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
冯某夫妻是安徽人,在江北孔浦街道租了一个暂住房。2003年,两人就开始批量“生产”伪劣的“天天香(芗)”牌麻油和辣油。
冯某说,假麻油和辣油调配起来很简单,把不同比例的大豆油、香精、色素倒进油桶里搅拌,然后灌装、封瓶、贴商标、包装就行了。
夫妻俩每年生产1000箱左右假麻油和辣油,到现在大概生产了8000箱,每箱差不多20瓶,总共生产了约16万瓶。
麻油和辣油有好有坏,平均差不多8元钱一瓶。两口子一共卖了100多万元。
根据警方的调查,他们生产的麻油和辣油曾在孔浦街道路林市场、奉化市炒货市场、本市鄞州区集士港等地销售。
因为价格比市场价便宜,这些假麻油还挺受一些商家的欢迎。福临门酒店、大步街永和豆浆、镇海怪味龙虾等,都向这对夫妻进过货。
去年12月30日晚,这家夫妻店被公安人员查封。警方认定,他们生产的小磨麻油为不合格产品。
昨天,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冯某被江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他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冯氏夫妻,如果好好安心做他们的小本生意,不走歪门邪道。何至于现在锒铛入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让他们吃自己勾兑的麻油和辣油,他们恐怕怎么也吃不下吧。做食品的,应该有吃自己生产的东西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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