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重罚28大类食品无证生产行为

newvivi| 2012-03-06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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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属于已获证企业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已申请但未获证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4月1日后,未获证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食品小作坊,只允许在限定区域内销售;以外销为主或已占领县级以上商场超市销售的,则要求无条件退市。

  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28大类食品有: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其他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调味料产品,发酵肉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瓶装饮用水类,其他方便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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