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产品 标称酒精度数与实际不符
白酒并非“越陈越香”
白酒产品并非“越陈越香”,在购买低度白酒时,最好应选择两年以内的白酒产品饮用。节日将近,在选购酒类商品时应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较好的品牌;白酒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购买时要认准QS标志。
昨日下午,佛山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3季度佛山市流通领域白酒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全市抽查25批次白酒,合格21批次,总抽样合格率为84%。佛山市工商局表示,将对在抽查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经销企业严肃处理。
酒精度数“缩水”最高达20度
标称酒精度数与实际不符是此次白酒产品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按规定,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抽查中有2批次产品存在误差。其中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诗莹副食商场销售、标称吴川市梅源酒厂2005年2月13日生产的蜀贡牌老白干酒,酒精度标示值为40%(V/V),实测结果仅为19.4%(V/V),误差20度。
佛山市工商局提醒:酒精度是白酒的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直接影响白酒的品质及香型,企业在标签上应向消费者明示。酒精度不合格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造成酒精度与标签明示值不符;另一方面是一些白酒企业为降低成本,少用发酵的原料酒勾兑,用劣质酒精来代替,导致酒精度等指标不达标,会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酸酯类指标不合格影响口感
此次对白酒产品抽检中发现的另一问题是,部分产品总酸、总酯、己酸乙酯等指标不合格。
佛山市三水季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佛山市三水区酒厂有限公司2007年2月13日生产的肄江牌特醇金牌米酒,标准要求总酸含量应≥0.35g/L,实测仅0.28g/L。
佛山市工商局提醒:总酸、总酯在酒中起调味作用,其含量比例适当,饮后会感到清爽利口,醇滑绵甜;己酸乙酯则分别是浓香型、清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质,也是判定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这些指标不合格,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会直接影响到白酒的香气、品位、口感甚至等级。
(实习编辑 许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