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摊贩用甲醛浸泡牛百叶加工出售
55岁的包某从2008年起,就在海曙区大世界市场熟食区经营着一个摊位,主要销售牛百叶、牛肚、牛筋、鸡爪等熟食。2009年起,包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在加工牛百叶时开始用甲醛等浸泡。甲醛是一类致癌物质,已证明甲醛可引起人类的鼻咽癌、鼻腔癌和鼻窦癌,并有证据证明甲醛可引发白血病(即血癌)。
甲醛名列卫生部制定的《高毒物品目录》中,2008年就已被中国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列为首批17种禁用的非食用物质之一。
据包某交代,这些化工用品都是在一家化工商店买的。用甲醛浸泡过的牛百叶,哪怕是之前已经变质的,都会变得又白又嫩看似新鲜,吃起来更是嚼劲十足。经过浸泡的牛百叶,重量翻番有余。
由于查得紧,包某的加工活都在他位于江北孔浦的熟食加工点内进行,活一般由他亲自操刀。只有在忙不过来时,他才会让雇工姚某帮忙。被抓获后,包某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说:“这些牛百叶浸泡后,我还用清水过上两三次后再卖出去,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去年10月13日,海曙警方端掉了包某的熟食加工点,当场查获3桶双氧水、11包片碱,10瓶甲醛和各类待加工的熟食。装甲醛的瓶子上,“腐蚀性、工业用品”等几个大字特别刺眼。记者了解到,这些熟食一般批发给饭店、餐馆,也零售给普通消费者。
昨日,海曙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某、姚某为牟利,合伙多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包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姚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最终,法院判处包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姚某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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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研究表明: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进癌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