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火锅店店主用福尔马林泡毛肚被刑拘
newvivi|
2011-08-31 1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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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重庆沙区太和老火锅店用福尔马林溶液浸泡毛肚,近日被当地食药监分局罚款、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该店老板已送沙区公安分局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沙区食药监分局近日在沙坪坝区太和老火锅店检查时,执法人员从存放食品的楼阁、厨房里分别搜出一桶重2公斤的福尔马林溶液和三瓶重0.9公斤无名红色溶液,同时对经营的鲜毛肚和鸭肠现场抽检,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4月28日该中心出具《卫生检验报告》显示,甲醛含量不符合DB50/37-2001标准。业主朱太和承认自己用福尔马林溶液浸泡毛肚。
鉴于业主朱太和的行为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公众饮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沙区食药监分局对其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没收和罚款共计40018元;没收福尔马林溶液2公斤和无名红色溶液0.9公斤;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目前沙区公安分局已对业主朱太和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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