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情剂随手可得 市民担忧
催情剂易诱发案件
昨天一早,一位家长说,她的孩子平时行事就比较我行我素,也喜欢泡吧,如今遍地皆是成人用品商店,催情物品随处可以购买到手,“年轻人年轻气盛,什么都想试一试,真担心他也去玩这个东西。”
尹小姐是酒吧里的常客,对年轻人在娱乐场所里喝酒服药发泄情绪的现象见怪不怪。他说,工作、生活压力大,不少年轻人选择玩一些刺激一点的游戏来减压,催情剂这种东西,也是年轻人的玩物之一。这种东西太容易买到,也容易诱发案件,“本来约好去酒吧玩,别有用心的人偷偷在酒水里下药太容易了。”
娱乐场所也要担监管义务
昨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酒吧行政主管接受采访时介绍,他在酒吧行业做了多年行政主管,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催情剂发生作用的场景,但作为经营者,他认为娱乐场所也应该承担部分监管义务。
这位主管介绍,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首先应该尽到提醒的义务,比如提醒顾客不要在娱乐场所内吸食毒品等。再则,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会向娱乐场所下发各种安全告示、警告片之类的宣传品。一般来说,娱乐场所经营者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服用各种违禁药品的表现,如服用摇头丸的表现等,这样一来,工作人员就可以从顾客的表现及时发现问题。
据介绍,包房是他们重点监控的地方,他们也曾发现个别女顾客精神恍惚、但某方面表现得比较亢奋。假如发现这样的顾客,工作人员就会及时请他们出场。
“三无”产品属工商部门管理
深圳开野律师事务所林鸿涛律师认为,催情药剂泛滥,关键还是在于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其实要分辨“成人用品”是否非法是非常容易的,而且这个市场也是有法可依的。如果催情剂上标有“药准字”应由药监部门管理,如果标识是“食准字”则由卫生部门负责,商品没有任何标识,属“三无”产品的,工商部门应予管理。
另外,对于催情剂是否会引发犯罪。林鸿涛律师表示,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是否有人利用这类产品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有妇女因催情剂而受害,则使用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佘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催情类产品,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将其纳入毒品范围内,而且法律上对这类产品也没有做出明确定位,到底是要药品、保健品还是食品。
佘涛律师认为,对于成人用品市场应尽快予以立法,给催情药剂这类产品予以准确定位,明确监管单位。同时,应该对催情剂采取管制销售,不仅是生产厂家,买卖双方也要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