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玩具超一成不合格

newvivi| 2011-08-31 09: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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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于8月26日发布2009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在检测的210种玩具中有24种玩具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1.4%。在不合格玩具中有9种塑料玩具存在危险锐利尖端,会刺伤儿童细嫩的皮肤造成伤害。

  据了解,此次抽查覆盖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共抽查企业192家,玩具210种。其中包括101种塑胶玩具、74种电玩具、11种娃娃玩具、2种金属玩具、3种弹射玩具、5种木质玩具以及14种毛绒布制玩具。

  此次抽查共发现24种不合格产品,质检总局通报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八个项目:

  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项目

  摇铃玩具的圆形端部容入并穿透测试模板A、B的整个深度,有可能进入婴儿嘴部并阻塞咽喉而导致婴儿窒息。本次抽查中有1种塑料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项目不合格。

  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项目

  带危险锐利边缘的玩具在儿童玩耍时,会刺伤儿童幼嫩的皮肤造成伤害。本次抽查中有2种塑料玩具在正常使用项目中存在危险锐利尖端项目不合格,有9种塑料玩具在合理滥用项目中存在危险锐利尖端项目不合格。

  塑料袋和塑料薄膜项目

  厚度不够的塑料袋在儿童把头套入塑料袋或薄膜中时,很容易被吸附在脸上,造成窒息危险。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塑料袋和塑料薄膜项目不合格。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项目

  玩具的刚性材料上存在厚度小于1.58mm可插入Ф6mm的圆杆,不能可插入Ф12mm的圆杆的可触及的圆孔,如果儿童把手指放入圆孔中,小于1.58mm的厚度很容易割伤儿童手指造成伤害。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刚性材料上的圆孔项目不合格。

  活动部件的间隙项目

  玩具的活动部件可触及间隙可插入Ф5mm的圆杆,不能插入Ф12mm的圆杆,且有夹伤手指的危险。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存在活动部件的间隙项目不合格。

  其他驱动机构项目

  玩具的驱动机构外露,有夹伤手指的危险。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存在其他驱动机构项目不合格。

  小零件项目

  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则应设警告说明,警告消费者该玩具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对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含有小零件,并且在合理滥用试验后不应产生小零件。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小零件项目不合格,在合理滥用试验后产生小零件,而无相应警示说明。

  标志和使用说明项目

  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在标志和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

  据悉,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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