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三家泳池仅一家余氯含量达标

newvivi| 2011-08-31 09: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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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泳场所两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只能罚款200元?根据国家现有法律,如果两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执法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200元罚款。昨日,市卫生局坦陈:执法力度不足,已经成为游泳场所卫生监管的软肋。


  部分泳池卫生状况堪忧

  今年初,市政府将“缓解市民游泳难”作为“十件实事”之一。昨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听取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全市游泳场馆建设和卫生监管情况的汇报。市卫生局表示,除了卫生执法缺乏相应的力度,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还存在水质问题、设计问题、消毒药剂投放不科学、小区游泳场所监管薄弱等五大问题。

  卫生执法缺乏“力度”

  根据国家现有法律,如果两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执法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200元罚款。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该部门执法的处罚依据是国务院1987年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当时的处罚力度与现在的经济发展已不相匹配。

  记者查阅有关法律文件,卫生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曾在2007年颁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该规范详细列举了游泳场所应达到的卫生标准,但不具有处罚条款。

  该负责人表示,新的管理条例尚处征求意见阶段;由于对游泳场所执法措施和力度太小,不能引起游泳场所经营者足够重视,给卫生监管带来难度。

  市卫生局调查中发现,游泳场所还存在水质问题、设计问题、消毒药剂投放不科学、小区游泳场所监管薄弱等问题。该负责人称,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对外开放、有营业性质的泳池都必须向卫生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并接受卫生部门的定期监查。但很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以“泳池仅供业主和住户使用,并不对外开放”为由拒绝申领卫生许可证。部分开发商仅将游泳池的修建作为售房的卖点,投入不大,但设计不规范。

  【泳池现状】

  抽查三家游泳池水质 仅一家余氯含量达标

  昨日,市疾控中心随市人大检查团随机抽查了青山江滩游泳池、汉口江滩游泳池、七一中学室内游泳池水质情况,结果显示,只有七一中学一家全部达标。

  由于其他检测需要时日,昨日现场只公布“余氯指标”。青山江滩游泳池深水区余氯达到最高标准值的三倍,清脚池为余氯低值的五十分之一;汉口江滩游泳池也存在水区含氯过高,清脚池含氯低现象;只有七一中学的泳池余氯指标合格。

  据悉,今年七月,市卫生局对武汉部分游泳场馆的游泳池水质进行抽检,合格163件,合格率为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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