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椅甲醛超标致学生身体不适 专家:危害看剂量

newvivi| 2011-08-31 09: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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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醛危害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话题,当关注程度过于强烈时,就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依据不同场景恰当地解读甲醛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变得很重要。

  甲醛在常温下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实际应用中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现。甲醛达到一定的接触剂量,主要给人体带来三方面的损害:

  1、刺激作用:短时间接触高浓度甲醛,主要表现为对皮肤粘膜和呼吸道的刺激作用。依据病情轻重,患者出现流泪、咽痛、咳嗽、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皮肤粘膜接触高浓度甲醛溶液,可能造成化学灼伤或接触性皮炎。

  2、致敏作用:皮肤接触一定剂量甲醛可引起过敏性皮炎;呼吸道吸入一定剂量甲醛可能诱发支气管哮喘。

  3、致突变作用:高浓度甲醛是基因毒性物质,实验动物持续接触高浓度甲醛,导致多种肿瘤发病率增加。

  笔者参与过一系列化学污染事件的临床处理和科普宣传活动,认为就化学品是否给人体造成了伤害,以及伤害程度和预后的判定上,有关各方容易出现显著的分歧。除了当前一些社会因素的参与,主要问题是不能合理运用中毒的剂量-反应关系或剂量-效应关系看待中毒事件。

  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甲醛给公众带来的潜在危害。我国规定,工作场所甲醛空气最高允许浓度为0.5/M3,而居住办公空间甲醛空气最高允许浓度为0.1/M3。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制定和审批以上卫生标准时,考虑了对人体的必要安全系数,也就是说不能将上述卫生标准作为是否造成中毒的分水岭,在超出标准一定剂量范围内,依然要求其相对安全性。因此,化学品中毒,在许多情况下评判标准不是人体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而是实际接触剂量如何。

  有研究报道,人体接触1ppm(1.2mg/ M3)的甲醛,不会造成临床中毒病例;于2-3ppm(2.4-3.6 mg/ M3)条件下,出现鼻、咽部刺激症状,但可忍受;4-5ppm(4.8-6 mg/ M3)下能忍耐10-30分钟,超过30分钟不适感大增;超过10 mg/ M3可能造成甲醛急性中毒。动物实验表明,小鼠呼吸道吸入400 mg/ M3的甲醛,半数实验动物在2小时内死亡;大鼠呼吸道吸入1000 mg/ M3的甲醛,半数实验动物在30分钟内死亡。

  在评估甲醛是否给我们造成中毒时,笔者认为需要从二个方面去分析。一是尽可能进行现场甲醛空气浓度测定,获取空气甲醛空气浓度,可以给医生及自己一个剂量-反应关系或剂量-效应关系评估的平台,剂量-反应关系或剂量-效应关系对于健康安全性评估具有普遍意义。二是依据现有研究成果,从刺激作用和致敏作用方面去分析是否存在中毒表现。甲醛的致突变作用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很难从个体研究上获取结论;因此甲醛的致突变作用主要是从预防医学的需要出发,为群体的安全采取公共卫生措施;在临床医学上,目前很难对个体的肿瘤进行病因学分析。

  甲醛的广泛存在,给公众带来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双重的问题。在笔者的临床实践中,认为多数病例的重要因素是心理负担,或心理负担大于生理上的损害。化学品可能导致某些损害,但是绝大多数化学品对人体的损害是有限度的,了解一点毒物的剂量-反应关系或剂量-效应关系,或许能够更加现实地看待生活中化学品普遍存在的现象。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对病情作出过度的评估,客观上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对于我们身边的甲醛,应当采取什么办法驱除呢?目前有活性炭吸附法、通风法 、植物除味法和化学去除法等等。居室环境中的甲醛大多来自粘合剂,由于粘合剂的“固化作用”使甲醛释放成为一个长期的过程。笔者首先赞同定时开窗通风,因为活性炭吸附和植物除味效果有限,不妨作为辅助手段;而化学去除法的前提是了解其化学成分,以免“前门拒狼,后门放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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