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不如换水杯” 海口市民状告产品虚假宣传
“吃药不如换水杯,好水喝出好身体”,近期,海口市场上销售的一种名为“水益生”的水杯以“超能纳米活性水杯”为噱头,声称长期饮用能预防疾病,因此惹官司上身。12月15日,市民杨先生在海口海秀路望海楼源安隆药品超市购买了20只“水益生”水杯,在发现产品并无保健功能后,向商家要求退货并索赔遭拒,杨先生遂将商家告上法院。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已于12月24日正式受理此案。
(12月29日上午,杨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12月9日,他在海南某报上看到一则关于“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的广告,被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功效吸引后,12月15日,杨先生来到位于海口海秀路望海楼的源安隆药品超市,以每个488元的价格购买了20个“水益生”水杯,共花费9760元。
回到家后,其朋友提醒他该水杯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杨先生经过查询也发现,该产品广告宣称水杯获得了“中国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众多奖项与称号,“但是我经多方查询,证实该委员会纯属子虚乌有。”杨先生说,这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对企业乱评比、乱排序的通知,属虚假广告宣传。
据此,杨先生于12月17日向源安隆药品超市发协商函要求退还全部购买水杯款并给予一倍赔偿,超市以销售该水杯无责为由拒绝赔偿,杨先生遂向海口工商局申诉,请求工商部门查处该药品超市并组织双方调解。
几经交涉无果,杨先生一纸诉状将商家和广告发布者告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法院于本月24日正式受理此案。
28日下午,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水益生”水杯海南代理商王先生。“广告都是厂家发给我们的。”王先生坦承,此前发布的广告确实有些问题。但是,对于消费者提出按照货款翻倍赔偿的要求他无法接受。王先生说,消费者毕竟只使用了一只杯子,所以赔偿一只水杯他们还是愿意的,“如果要求过分,我们会认为消费者涉嫌敲诈”。